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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意见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3-03-01 13:40:31
(宁政发[2009]117号 2009年10月23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高新技术产业是增强国际竞争力的先导性和战略性产业,也是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指导意见,为推动我区产业基地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区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分布在新材料、生物医药、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等领域。近年来,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 2008年,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值100亿元,“十一五”以来年平均增幅达到22%。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达4.04亿美元,占全区出口总额的 32.1%,对全区出口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4.1%。目前,已建成国家企业技术中心7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33家,省部共建及自治区重点实验室11个,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个,自治区工程实验室5个。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推动我区经济结构战略调整、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一支新生力量。我区高新技术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属于高新技术产业的行业少,企业规模小,自主创新能力弱,产业链条短,产品附加值低,多数产业还没有形成经济规模。二是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度低,地区发展不平衡,特色不突出,比较优势没能得到充分发挥。三是缺乏在国内外技术领先的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不强。
  二、充分认识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重要意义
  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是指在某些特定高新技术产业领域中已初步形成产业优势和具备一定基础的地区,以重点发展具有鲜明特色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产业为目标,通过产业配套,互动发展,形成产业链或产业集群,具备大规模生产和高水平研究与开发能力的特定区域。
  选择资源优势突出,技术、人才集中,基本配套条件较好的产业和地区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有利于引导投资方向,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利于实现资源整合,加速产业链的形成;有利于承接国际先进技术产品和工序转移;有利于资金、人才和技术等各种资源进行优势组合,降低交易成本,形成聚集效应,对提高竞争力和辐射能力,促进我区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
  三、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自主创新、着力应用、产业集聚、规模发展、国际合作”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政府的宏观指导作用,在已形成明显产业特色并具备发展基础的技术、人才密集区,以市场为导向集中配置资源,推动产业集群的逐步形成,着力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化和保护生态环境,在全区范围内形成6个各具特色、新兴产业相对集中的产业基地,着力改善民生和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走出一条符合宁夏实际、有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道路。
  (二)基本原则。
  突出产业特色,延长产业链条,促进产业集聚,增强体制创新,提高国际化水平,以培育龙头企业和吸引跨国公司等方式来增强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的整体竞争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建设6个产业特色明显、产业链条较长、本土企业主导、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带动作用强的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力争建设2个国家级产业基地。
  四、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主要方向和基本条件
  (一)主要方向。
  1.重点在新材料、新能源、现代农业、生物产业、先进装备制造和羊绒等产业领域中的某些优势领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2.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原则上以一个优势特色产业为特征,重点培育1个-2个龙头企业带动基地发展,并逐渐建立上中下游相关配套产业,形成产业链或产业集群,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和潜力。
  3.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可在自然布局的基础上进行适当调整,应具有明确的地理边界,包括核心区和一定的扩展区。核心区是指产业集聚度非常明显或龙头企业较为集中的区域,扩展区是指核心区之外的具有相当生产规模的区域。扩展区一般不超过一个市的范围。
4.鼓励各地在原有基础上采取充实、调整、提高为主的方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不鼓励以新一轮的圈地方式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二)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
2.高新技术产业基地中长期发展目标明确、可行,有引导和支持产业集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经当地政府批准。
3.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要具有鲜明特色和较好基础,产业规模较大,集中度较高,是该地区经济发展中的重点产业。
4.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企业群要有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一批中小型技术创新企业及配套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
5.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和发展要有良好的环境,具备一定的基础设施,已形成较为健全的中介服务体系,具备培育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基本条件。
6.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要高度重视技术创新活动,已有一定数量的研究开发力量,其研究开发经费稳步增加,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要明显高于行业的平均值,且逐年上升。
五、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的评价
(一)评价原则。
1.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原则(定性评价参照基地的基本条件)。
 
2.现状与发展目标相结合原则。
3.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评价一次。
(二)评价指标。
1.基地规模与增长潜力:一是产业基地的该主导产业工业产值占全区该产业工业产值的比重,一般应在10%以上;二是产业基地工业产值的增长速度,一般应在20%左右,并超过全区平均增长速度。
2.技术先进性:采用四个相关指标来测定产业基地的技术先进性。高新技术产业的增长度:近三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和同期增长比例;
技术开发密集度:r&d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例或本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
人力资本密集度:科技人员数量占从业人员数量的比重或近三年发明专利的申请量;
物质资本密集度:以固定资产净值来计算人均资金占有数;
以上四个指标应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和超过全区平均水平20%。
3.国际竞争力:以产业基地中高新技术产业出口额占工业产值的比重与增长幅度,反映出产业基地在全球高新技术产业激烈竞争态势下的动态竞争力,比重一般应4%左右,最近三年增幅平均超过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出口增长速度 10%以上。
(三)评价结果。
基地规模与增长潜力、技术先进性和国际竞争力指标中全部超出规定标准的20%及以上为优秀,达到标准和超出规定标准的20%之间为合格。
技术先进性四项指标中任何两项低于评价指标体系规定的最低标准、逾期一个月不上报评价材料的基地评价为不合格。
基地内出现企业承担国家或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逾期两年经整改仍不能建成验收的,或由于企业自身因素导致项目终止情况、或基地及基地内企业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国家、自治区依法组织正常活动,一个年度内发生一次的,该产业基地不能评优。
(四)评价程序。
1.资料报送:已认定基地于评价当年3月 30日前将评价材料报基地所在市(县)的发展改革部门。
2.评价初审:基地所在市(县)的发展改革部门对已认定基地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出具审查意见,并报告本级政府,于当年4月31日前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
3.结果核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评估机构,对已认定基地上报的评价材料及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对核查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形成评价得分和评价报告。核查方式包括召开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
4.确定结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依据评价得分和评价报告,结合基地在国家、全区和行业所发挥的示范作用,确定评价结果。
5.奖惩措施:对评价为优秀的产业基地,优先推荐参加国家产业基地评审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对评价为不合格的,经整改仍达不到标准的,撤销其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资格。
六、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各地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发展的组织领导。
(二)凡申请产业基地的,其产业基地领导小组应制定产业基地总体发展规划方案及支持形成产业集聚、发展的基本措施,由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申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审查,择优认定。
(三)从2010年起,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 3000万元专项资金,对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支持,主要用于:
对基地重点产业、项目引进在解决产业化关键技术方面起到重要作用的紧缺专业人才或急需紧缺的其他人员,从本基金中给予1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其服务于项目整个建设期,一般不少于五年;
自治区内企业重大自主创新技术或引进区外核心技术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技术发明人才,给予10万元-50万元的补贴;对承担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配套要求,给予配套资金;符合国家和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化标准的项目,自治区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对积极参加国家和自治区举办的各种高新技术产业展览会的企业给予补助;
  对突破技术先进性指标中的任何两项、超过标准指标的30%的基地及其企业;或产业基地评价为优秀的;或是获得国家及自治区高新技术产业化表彰的项目;或填补我区高新技术产业空白领域,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成长性好的项目;或基地公共平台建设,以提升基地功能和层次的。对上述五个方面中的任何一项实行以奖代补奖励。
  (四)各级政府要根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配套鼓励政策,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引导资金。
  (五)积极引导吸引社会资金、创业风险投资和海外资金投入,提高产业基地的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的共性支撑能力,建立产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促进产业基地的健康发展。
  (六)鼓励产业基地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努力开拓两个市场。大力吸引外商投资,支持区内机构与国内外企业、研发机构联合设立研究与开发中心,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
  附件:
         宁夏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一、简介。标志领域描述,基地市(县)的经济社会概况及其所在(市)自治区中的地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特征、环境等。
  二、基地建设的意义与必要性。基地对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做强做大高新技术产业的意义,建设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必要性。
  三、基地发展基础与优势。基地发展基础条件,资源优势、区位优势、人才优势、研发优势、财税政策支持、投融资政策优势等。
  四、基地发展的指导思想,2012年及2015年发展目标。
  五、基地发展的重点领域和空间布局。
  六、主要措施。地方政府政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重大项目投融资体系等。
  七、基地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及标志性领域发展主要情况:
  (一)标志性领域在本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中的定位。
  (二)近三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
  (三)近三年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
  (四)近三年发明专利的申请量。
  (五)近三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
  (六)标志性领域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企业名单及最近年度的销售收入。
  (七)标志领域最近年度销售收入前10位名单及销售收入。
  (八)标志领域的市(县)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机构名单。
  (九)2001年以来标志领域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名单。
  (十)标志领域国际合作情况(合作项目、技术进出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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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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