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宁夏相关部门将充分发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调控和引导作用,对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民生发展等年度用地计划足额保障。深度贫困地区建设用地涉及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在做好补偿安置前提下,除基本农田外,可以边建设边报批。
同时,宁夏相关部门还将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因地制宜保护耕地,允许在不破坏耕作层的前提下,对农业生产进行优化调整,仍按耕地管理。深度贫困地区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可不受指标规模限制,在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前提下,增减挂钩拆旧区可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复垦,实施增减挂钩产生的结余指标可在宁夏全区范围内流转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