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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的通知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9-13 13:17:03
       一、高度重视政府公报工作
       政府公报是刊登行政法规和规章标准文本的法定载体,是政府机关发布政令的权威渠道,在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促进依法行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多方面原因,目前我区仅自治区及少数设区市和县(市、区)创办了政府公报,全区政府公报编办体系不完善,法定载体作用发挥不充分,影响了我区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面对当前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新形势新任务,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系列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领导、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扎实做好政府公报工作,着力将政府公报打造成权威、规范、便民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好地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日益增长的需要,为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目标作出新贡献。

       二、加快健全全区政府公报体系
       要坚持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办刊宗旨,抓紧完善全区政府公报编办体系,形成全区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政府信息分级发布的权威平台。已创办政府公报的自治区及相关市、县(区)要向《国务院公报》及先进省份政府公报对标看齐,全面提升本级政府公报编办水平;尚未创办政府公报的市、县(区),应于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创刊。自治区、市、县三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不编办政府公报。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要协助做好市、县两级政府公报期刊或连续性内部资料刊号申报审批等工作,确保依法办刊、依法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的规定,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科学确定本级政府公报的出刊周期,提高公报的时效性,原则上应为半月刊或月刊,也可不定期出刊、每期不固定页码。政府公报应参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统一编排格式,增强公报的规范性。

       三、着力规范政府公报相关机制
       (一)明确刊登内容范围。在凸显政府公报权威性、法规性、政策性、指导性等与一般期刊不同的功能定位和特殊要求的前提下,各级政府公报应主要刊登本级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所属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党委、政府(包括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联合印发且公开发布的侧重政府工作部署方面的文件,重要政务通报等。在确保本级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应登尽登”的基础上,政府公报可刊登经过严格审定的发文机关配套解读材料等。原则上不刊登上级政府及上级政府所属部门的文件,不得刊登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禁止刊登商业性广告。
       (二)完善采稿供稿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严格做好行政公文公开属性审查和标识。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168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77号)等要求,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制度。拟主动公开的部门规范性文件应全部在本级政府公报上刊登,并逐步实现施行前刊登。要建立完善部门文件报送制度、联络员制度和报送刊登情况通报制度。从2018年9月1日起,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应将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供《宁夏政府公报》刊登。市、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将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本级政府公报编辑部门,供本级政府公报刊登。
       (三)健全编校审发机制。市、县两级政府公报要建立编辑委员会,成员可参照《宁夏政府公报》编辑委员会确定,原则上,编辑委员会主任由各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和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担任。要建立健全政府公报编校审发等办刊工作规范和制度体系,完善操作流程,严格实行“组稿三审制”“清样三校制”,严把保密审查、筛选编辑、校对审读、排版印装等关口,有疑必查,杜绝差错,确保公报准确性。

       四、扎实推进政府公报同步上网
       要充分发挥互联网覆盖面广、传播迅速、便于查询的优势,认真做好政府公报上网工作,着力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进一步扩大政府公报受众面。2018年11月底前,各市、县(区)要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立“政府公报”专栏,集中展示本级政府公报电子版,并提供目录导航和内容检索等服务。优化电子版阅读界面和展示方式,实现与纸质版内容格式一致,并与纸质版同步发行。充分利用电子签名、电子水印等防护手段,确保电子版安全可信、不被篡改。要主动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趋势,推送适合移动平台展示的电子版,提升用户体验,满足移动平台用户需求。

       五、精心实施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
       要高度重视政府公报数据库建设,制定完善数据库建设标准规范,做好数据采集和维护工作,分阶段向公众开放,并提供文件检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和开发利用。加强政府公报数据库安全管理,确保数据完整、准确。提速推进政府公报数字化工作,对政府公报历史数据通过重新扫描录入、编辑审核等方式,逐步实现创刊以来刊登内容全部入库管理,有效发挥政府公报存史资政的作用。政府公报数据库要与政府网站资源统筹开发利用,避免重复建设。2019年年底前,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要建成覆盖《宁夏政府公报》创刊以来刊登内容的网络数据库,并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公众开放,为全区各级政府公报作出示范。

       六、大力提升政府公报服务效益
       要强化政府公报服务公众的功能,坚持便民利民,全部实行免费赠阅。各市、县(区)要根据社会需求合理确定并及时调整优化赠阅范围、赠阅结构,重点向基层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倾斜。赠阅范围应覆盖本地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监委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等机关,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和公共服务场所,以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委会等基层单位和公共事企业单位等。要指导受赠单位建立健全政府公报利用管理等相关制度,督促做好政府公报的上架展示、查询借阅、目录汇总、整理合订、存档备查等工作,提高政府公报的使用效果。要理顺发行机制,畅通发行渠道,加强投递监督,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实地检查、电话抽查等方式密切跟踪发行情况,认真处理受赠人对迟投、漏投、错投等投诉,确保政府公报及时、准确、无损投递,按时足量发送到位。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有条件的市、县(区),可通过编印赠阅政策读本、文件汇编等方式,拓展政府公报服务范围。

       七、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政府公报工作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落实。自治区及市、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室)是本地区政府公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和考核本地区政府公报工作。要结合当前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理顺体制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赠阅等工作。要将政府公报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严禁编办部门自筹或向企业、社会摊派。要加强政府公报工作业务培训和能力建设,努力打造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勇于担当、富于创新的政府公报工作队伍。从2018年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将各市、县(区)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政府公报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并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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