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东西部科技合作推进开放创新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围绕我区重点领域,通过真金白银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与国家大院大所、东部科技强省各类创新主体建立长期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以科技创新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该《方案》自8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2年8月19日。
取得阶段性成果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我区建立了“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机制,推进开放创新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区将紧紧围绕自治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构建起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广泛参与的开放创新合作体系,加强开放合作,引入东部地区优质科技资源,培育一批引领科技和产业发展的开放型创新领军企业,联合实施一批重大科技合作项目,引进培养一批创新型领军人才,共建一批研发平台和科技园区,形成一系列高效的科技合作政策体系和保障措施。通过东西部科技合作,使宁夏利用东部地区科技资源的能力与效率明显提升,开放创新对主导产业和重点领域的支撑能力显著提高,各类创新主体和创新载体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构建多元化投入格局
我区将发挥好自治区对外科技合作专项资金作用,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通过基金、贴息、后补助等引导资金和股权、期权、分红等市场化融资相结合的方式,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形成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市场为支撑的多元化投入格局,对在宁落地的科技项目、创新平台、人才团队、科技园区等加大支持力度。
推进改革减少束缚
我区还将加快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减少开放创新的体制性障碍和制度性约束。对在科技合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营造开放包容、崇尚科学的创新生态。建立诚信档案和黑名单制度,对参与对外科技合作的单位、个人进行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创造诚实守信的合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