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部署,加快推进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建设,做好我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工作。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做好 201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报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为了提前做好项目编报准备工作,现就组织编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工程、节水、循环经济和资源节约重大示范项目及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工程、重点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工程等项目。
(一)节能方面。主要包括: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项目,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重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监察、监测等节能能力建设项目,建筑节能(节能建材)示范工程,公共机构节能项目。
(二)节水方面。主要包括:矿井水利用项目、高盐水治理循环利用、具有示范作用的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
(三)资源综合利用方面。主要包括: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冶炼废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废弃木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示范项目。
(四)循环经济方面。主要包括:国家两批循环经济试点及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再制造产业化项目,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循环型服务业示范项目、重大循环经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五)污染防治方面。主要包括:黄河中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内的重点工业污染治理和清洁生产项目,按环保要求亟需提高排放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缺水地区再生水利用项目。
(六)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方面。主要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及垃圾处理、集污管网建设、再生水利用、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等项目。(按照 2012 年申报要求准备材料)
有关选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 1 。
二、选项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编报项目主体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严禁用于 “两高一资”和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培训中心项目以及不切实际的“政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重点安排续建、投产和收尾项目,以及前期工作条件具备的在“十二五”时期安排的项目。
(二)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以推广潜力大的关键技术为主,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对节能减排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三)企业综合实力较强。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 AA 以上,资产负债率 60% 以下,项目资金落实,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
(四)投资规模较大。除相关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外,其他项目的总投资原则上应在 3000 万元以上。
(五)项目前期工作扎实。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按期开工建设。
(六)项目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项目实施后具有显著的节水、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
三、申报要求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会同本级经信委、建设局、环保局等单位,按照选项范围和选项原则,认真组织遴选有关项目,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
(一)对已编制专项规划的项目和续建项目,要抓紧编报投资项目计划草案。一是要依据经批准的专项规划(或建设方案)提出的 2013 年年度建设任务,按年度实际需求提出拟编报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草案。二是编报的项目要以经批准的建设规划或方案为依据,按规定履行项目用地审批、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项目审核(备案)等有关建设管理程序。做到投资计划一经确定,就能立即组织实施。三是各地要统筹财力,对中央投资项目地方配套投资落实工作负总责;要量力而行,明确地方配套投资责任主体,合理分担配套投资比例。四是编报的中央投资计划草案必须落实到具体项目,项目信息要填报完整准确。请将编报的 201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含电子数据)、文字报告,以及项目审核等有关附件报我委环资处,上报项目的电子版 IMO 文件( " 中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 " 最新版本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http://tzs.ndrc.gov.cn/xmrjxz 上下载)。申报时间为 2 月 1 日 ? 4 月 1 日 。
(二)上报项目材料要求
1 、各市、县(区)发展改革委(局)上报的备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文件。
2 、备选项目汇总表及电子版。请按照项目的优先顺序,并分节能(其中:绿色照明、建筑节能、公共机构节能项目单列)、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城镇污水垃圾六个方面依次排列(样表见附件 2 )。
3 、有关项目材料
( 1 )由甲级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其论证意见。
( 2 )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 3 )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
( 4 )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 5 )用地证明(仅对需新征土地的项目,无新征土地的项目,由企业出具用地说明并附土地证复印件)。
( 6 )自筹资金证明。包括:银行近期存款证明,经法定机构评估的项目前期资金投入证明和企业用款说明等。
( 7 )需要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应级别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授信协议。对出具贷款承诺函银行的要求是:全国性银行需分行及以上级别,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需最高级别。对贷款合同、授信协议的要求是: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贷款或授信额度,用途应明确为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资金。项目资金要配套平衡。
( 8 )申请补助 500 万元及以上资金的项目需填报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其中,不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事项,务必在表格下方说明理由,否则不予认可。
( 9 )项目实施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 10 )企业基本情况表。
( 11 )项目基本情况表(务必填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经济效益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创汇;社会效益包括节水量、资源综合利用量、污染物减排量等)。
项目资料所需相关附件请到自治区发改委网站( www.nxdrc.gov.cn )下载。
联系人:梁大炜 苏小兵 联系电话: 0951 ? 6038171
邮箱: fgwczc@163.com
附件:
1 、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2013 年备选项目汇总表(样表)
3 、企业基本情况表
4 、项目基本情况表
5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二○ 一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