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8年,宁夏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1月前半月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但中卫、固原两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同比不降反升,环境空气质量呈恶化趋势,被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办。
根据宁夏环境监测中心站数据显示,2018年1月1日-1月15日全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同比增加2天,其中银川市同比增加最多,为6天;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5.4%,其中石嘴山市同比下降幅度最大,为37.8%;全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9.3%,其中银川市同比下降幅度最大,为42.2%。全区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其中银川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最高,为117微克/立方米。
在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的同时,中卫、固原两市还存在PM10不降反升的问题。监测数据显示,1月上半月,中卫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为112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45.5%,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固原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为90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6.9%,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45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
为此,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向中卫市、固原市发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督办单,指出上述两市环境空气质量呈恶化趋势,与自治区提出的今年前3个月环境空气质量主要指标同比分别下降20%左右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求差距很大。
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上述两市环境空气质量恶化情况进行专项督办,根据相关要求,对连续两周无明显进展或整改缓慢的,将约谈市政府有关负责人,并要求上述两市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真分析原因,采取强有力措施,加强燃煤污染、工业源污染、城市扬尘污染、机动车尾气等污染控制,严肃责任落实,尽快扭转环境空气质量恶化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