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通报方案(试行)》,近日,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公开通报1月份5市和宁东、8个市辖区、12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和改善幅度排名情况。
五市及宁东基地中,1月份,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由小到大进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是:固原市、吴忠市、中卫市、宁东基地、石嘴山市、银川市;改善幅度由大到小排名依次是: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宁东基地、中卫市、固原市。其中,银川市改善幅度最大, AQI同比下降42.4%,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同比分别下降41.8%、46.7%;固原市虽然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价最好,但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特别是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46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12.2%,是五市和宁东排名通报中唯一一个不降反升指标
8个市辖区中,按AQI由小到大进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是:原州区、利通区、沙坡头区、惠农区、金凤区、西夏区、大武口区、兴庆区。按AQI指数同比变化率进行评价,改善幅度由大到小排名依次是:金凤区、兴庆区、西夏区、惠农区、大武口区、利通区、沙坡头区、原州区。其中,金凤区改善幅度最大, AQI同比下降43.8%,PM10和PM2.5同比分别下降46.8%、50.0%;原州区同比改善幅度最小,空气质量评价为恶化,特别是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AQI同比上升3.3%, PM2.5同比上升12.2%,是8个市辖区排名通报中唯一出现两项不降反升指标的市辖区。
14个县(市、区)中,AQI由小到大进行评价,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排名依次是:隆德县、灵武市、泾源县、青铜峡市、彭阳县、海原县、永宁县、红寺堡区、西吉县、中宁县、盐池县、贺兰县、同心县、平罗县。按AQI指数同比变化率进行评价,改善幅度由大到小排名依次是:永宁县、青铜峡市、灵武市、贺兰县、平罗县、中宁县、红寺堡区、盐池县、海原县、泾源县、同心县、彭阳县、隆德县、西吉县。其中,永宁县空气质量改善幅度最大,AQI同比下降48.6%, PM10和PM2.5同比分别下降41.4%、46.1%;西吉县、隆德县、彭阳县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幅度较小,空气质量评价为恶化,AQI同比分别上升16.3%、14.6%、11.3%,西吉县细颗粒物(PM2.5)同比上升7.3%,彭阳县PM10和PM2.5同比分别上升26.2%、15.6%,同心县PM2.5同比上升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