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在宁夏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府作《关于全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会前,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全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并向本次会议提交书面报告,提出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成效
率先完成四项基础性调查摸清“家底”
《报告》显示,近年来,我区先后投入14亿元(其中区本级财政11.2亿元),组织实施西吉县葫芦河砂石矿区等56个项目,治理总面积21.2万亩,恢复土地9.5万亩,16个市县区约70万群众直接受益,惠农采煤沉陷区矿山环境治理项目还被中宣部列为全国5个生态保护先进典型。
治理中,我区将全区14个自然保护区纳入禁止勘查开采区,并率先在全国完成矿山地质环境、重要地质遗迹等4项基础调查工作,先后调查矿山1184个,基本摸清了全区矿山地质环境的“家底”。
按照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我区坚持打好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治理保卫战,安排财政专项资金14亿元,关闭退出保护区内全部矿山企业20家,治理采矿破坏区4.78万亩,矿区及周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去年以来,针对各地矿区扬尘污染整治不达标企业,我区联合督查矿山企业315家2044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77份,责令停工停产178家,约谈企业23家、关闭34家。集中利用2年时间对58个地质环境类项目开展内部审计,追回违规资金1000余万元,问责相关责任人。
问题
治理任务依旧艰巨缺乏法规制度保障
根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今年7月中旬,常委会组成视察组对我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视察。
视察发现,全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我区仅历史遗留的无主矿山达327个11.2万亩,占破坏总面积的43.8%;有些矿山企业不按批准开发利用方案开采,不按治理方案边采边治,有些矿山企业编制的保护与恢复方案没有有效落实;套门沟矿山环境恢复不精细、不到位,尚未开展生态修复;除宁东煤田建立了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系统,其他地区仍处于完全依靠人力、阶段性巡查的监管水平,缺乏先进技术开展全天候、常态化执法监管手段和能力;矿山环境清理整治后,矿石、沙土等资源供应短缺,价格大幅上涨,偷采盗采盗运矿产资源活动猖獗。自治区政府和有地方立法权的五市政府都没有制定相关法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缺乏法规制度保障。
建议
转变矿山环境管理方式,加强法治保障
我区矿山环境整治攻坚已进入关键时期,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建议,自治区要以打好贺兰山保卫战为突破口,转变粗放的矿山环境管理方式,向法治化、精细化方式迈进,强化治理责任,按照时间、质量要求完成整治任务。
视察组建议,针对治理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各地各部门要统一行动,进一步提高巩固治理整体成效,加强统一执法监管,加快监测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大矿产资源开采执法监察力度,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私挖盗采、越界开采和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行为。
同时,视察组建议我区建立健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长效机制,探索建立多元资金保障机制。自治区政府要加快制定完善新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办法,做好新旧政策衔接。要把贺兰山作为一个整体,加快制定保护区外围综合整治政策,切实解决保护区外围渣堆、建筑物、洗煤厂治理不彻底的问题。
自治区人大还将进一步发挥立法监督作用,把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法治建设提到重要议程,加快立法调研步伐,依法推进我区矿山环境整治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