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调度情况,我区污普入户调查数据采集阶段工作按要求时限完成,全面进入数据审核阶段
按照普查总体安排,我区污普入户调查工作全面转入数据审核阶段。自治区污普办要求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按照《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做好数据审核工作,对全部调查表100%进行审核,全面审核填报数据完整性、逻辑性、一致性、规范性、计算准确性、合理性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按比例进行现场实地抽样复核,县级对工业源的现场抽样复审比例不低于20%,重点污染源全部审核;其他源不少于5家。市级对各县区工业源现场复审比例低于5%,其他源不少于5家。自治区污普办将召集集中审核和专家审核,并组织层层开展现场检查,切实保障调查数据质量。还要求各地要将调查过程中的相关佐证资料、台账报表、核算台账归档整理,按照“一源一档”原则建立完善污染源档案,要通过污染源普查,进一步夯实对各类污染源长效管理基础。
记者 李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