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据国家统计局宁夏调查总队信息发布显示,2018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95元,比上年增加2423元,增长8.2%。其主要特点表现为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经营净收入增长较快等。
去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1337元,增加1769元,增长9.0%。主要受机关事业单位增资、补贴政策影响及煤炭、钢材价格持续上涨,工业企业盈利能力增加带动企业职工工资上涨等;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354元,增加292元,增长9.5%。去年,在“三新”经济的引领以及各项改革政策支持下,我区创业环境不断改善,个体工商户发展较快,影响经营收入增加;财产和转移净收入增长放缓。去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1349元,增加79元,增长6.2%。理财渠道扩宽、棚户区改造导致房屋出租总量增加带动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增加。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855元,增加283元,增长5.1%。主要是因为养老金标准、高龄补贴标准、失业金标准、城乡低保标准等均有不同程度上调。
记者 李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