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西部地区农民创业工作,国家计划在2011-2015年选择西部地区条件较好的60个县开展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近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积极组织区内各市(县、区)开展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县创建相关工作,按照国家试点备选县必备的条件,初步确定了我区上报西部地区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备选县为永宁县、利通区、原州区、西吉县和中宁县等5个县区。确定备选县后,按照国家对于试点县五年规划的编制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各备选县编制完成了《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工作五年规划》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通过农民创业促进工程试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发挥创业示范县及创业示范基地的作用,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效转移,促进农民群众增收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