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提前下达我区2019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200万元。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拟将本批以工代赈资金重点安排到我区“五县一片”深度贫困地区,支持建设流域治理、片区综合开发、乡村道路、农田水利等与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依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督促相关县(区)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精心组织实施项目。同时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工程质量效益和资金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