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下达2016年中小河流治理等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6〕1309号)中,安排宁夏固原地区(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连通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0000万元。经研究,现将投资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宁夏固原地区城乡饮水安全连通工程投资30000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0000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20000万元。主要建设输水管道、加压泵站等(具体计划详见附表)。
二、宁夏固原地区城乡饮水安全连通工程是重大民生工程。宁夏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单位,要认真组织做好工程建设管理、计划执行进度,资金使用与拨付等工作。固原市、中卫市等相关市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项目管理部门职能,会同市县(区)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协助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好征地拆迁工作,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三、工程要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要严格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转移、侵占和挪用工程建设资金。
四、项目单位要精心组织工程实施,加强质量控制,采取各项节能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设要按照《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国办发〔2002〕45号)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保证工程长期发挥效益。
五、本批计划投资实行按月调度制度,请项目单位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对项目实行在线按月调度,于每月10日前填报更新本批计划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展、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
附件:宁夏固原地区(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连通工程
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201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