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7日从自治区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已正式印发。《意见》提出的18条人才新政含金量高、突破性大、操作性强,必将推动我区人才工作迈上新台阶。
根据《意见》,未来5年,我区将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实现“九个一”目标:新培养10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新引进1000名以上高层次人才;新培养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双创”人才10万名以上;培养高技能人才10万名以上;建成100个左右科技创新平台;打造100个左右在西部地区具有比较优势的“人才小高地”;实施10个重点优势产业人才支持计划;通过培养引进壮大人才队伍,实现全区人才总量接近100万人的目标。
《意见》围绕加强培养引进、实现扩容增量,提出了实施千名高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等8项重点人才培养引进工程;围绕创新人才政策、激发人才活力,制定完善了高层次人才引进、定向选调生等6个方面人才政策。其中,在人才培养开发方面,《意见》提出,强化人才培养工程资助强度,加大科技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培养力度,鼓励支持各类人才攻读国民教育系列的全日制硕士、博士学位,学习期间工资及其他待遇不变,取得学历学位后由单位全额报销学费等。
在人才引进方面,《意见》指出,实施优秀博士研究生预引进计划,鼓励企事业单位与“双一流大学”在读博士研究生签订预引进协议,自治区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连续资助2至3年,精准引进一批现代煤化工等领域急需紧缺专业博士研究生。开展“知名专家投智宁夏”高层次人才柔性挂职引进活动,面向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担任科技副县(区)长、技术副总、首席专家、首席顾问等。
在“双创”人才队伍建设方面,《意见》鼓励青年人才开展创业,对毕业5年内在我区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提供10万元至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延长至3年,并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对创建为国家和自治区级“双创”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1000万元和500万元奖励;对获批国家和自治区级企业“双创”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分别给予200万元和100万元奖励。
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方面,《意见》指出,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与区内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其子女当年可在区内参加高考,享受与区内户籍考生同类政策。区内事业单位招录全日制博士、重点高校和重点学科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要专业对口且急需紧缺的,可不参加全区统一招录考试,直接考察、考核录用。
《意见》提出,将健全创新创业金融支持体系,探索开展“人才贷”,对持有自治区高层次人才优厚待遇证的人才,可以人才信用为担保向商业银行申请50万元至200万元低利率、无抵押贷款。实行高校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在宁夏任何一个市、县(区)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