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月5日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了解到,2018年自治区人才项目及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以及社会组织均可申报人才项目和人才奖励补助资金。申报日期截止3月10日,需要延长申报时间的项目按照标注时间执行。
据介绍,申报项目包括四大类38项,重点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工程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意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中,规定的人才培养、人才引进、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人才表彰激励等方面进行申报。
其中,全区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均可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申报选送中青年人才赴区外开展中长期深造研修经费补助。区内有需求的各企业、院校、科研院所均可申报“双导师制”人才培养项目,即从院校、科研院所选派教授、研究员到企业服务,从企业选聘优秀企业家、研发及高技能人才到院校、科研院所担任“产业教授”,按照每人每年2.5万元标准资助。固原市及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等县区和永宁县闽宁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精准扶贫人才智力支援项目。
我区还将实施“人才小高地”建设计划,对行业类“人才小高地”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经费资助。新建20个左右企事业单位类“人才小高地”,对企事业单位类“人才小高地”给予50万元左右的人才队伍建设经费资助。
此外,我区还加大柔性引才力度,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对自治区院士工作站建设项目、自治区“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建设项目等,将根据创新活动、创新成果和经济社会效益情况,经评估考核后,每年给予10万元至20万元经费补助。科学家实验室、研发中心支持项目,最高可给予300万元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支持。对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自治区配套奖励500万元;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和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100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获得国家技术发明一、二等奖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