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成立评估小组,启动了《宁夏生态保护与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期评估工作。
《规划》评估工作主要围绕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推进森林、草原、荒漠、河湖湿地及农田等生态系统保护,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改善城乡生态环境,治理矿山环境以及保护水源地等重点任务、重大政策措施等7类16项主要指标的实现情况,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总结推进规划实施的经验做法,深入剖析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原因,提出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规划》评估工作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自治区相关厅局联合开展,计划于5月底前完成分项评估报告,6月底前征求相关厅局及市、县(区)意见建议,7月底前完成评估报告修改及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