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已全面启动,7月5日,自治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检查组,分三路对银川市西夏区、吴忠市利通区、中卫市海原县开展清查质量检查,以保证污染源普查清查阶段的工作质量,做到应查尽查,不重不漏。
检查首日,检查组共现场检查核实调查对象30余家。在对银川市的检查中,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副组长、环保厅厅长刘军分别前往银川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沥青加工厂、银川金路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银川市西夏区振基建材厂、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玻璃制品分公司、宁夏大夏贡酒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实地核查是否有应查未查现象、调查信息填写是否准确。
对于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要求各地及时改正,责令各地进行自查自纠,整改提高。检查组还将对各地进一步加强质量核查,要求各地落实责任主体和责任人,落实保障条件,保障污染源普查工作顺利推进。对调查的关键性指标,进一步核实调查,确保填报的内容完整、真实、有效。对国家、自治区及各地市下发的清查名录库中的调查对象再次筛选,借助“12369”环保投诉热线、清理违法违规企业名录及各种技术手段,核查调查对象信息,确保不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