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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城市公立医院综合医改试点启动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6-12-22 09:29:41
8月16日,全区综合医改试点启动会议召开。我区将全面推开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总结银川市和吴忠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和做法,制定《全面开展地市级以上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2016年将石嘴山、固原、中卫三市纳入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自治区属二、三级公立医院改革随所在市同步推进,实现全区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全面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取消自治区、市属公立医院药品加成,对自治区属二级医院、市级医院因此减少的收入,原则上按照6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30%通过财政定向补助、10%通过公立医院加强内部核算以及节约运行成本等方式进行补偿;对自治区属三级医院因此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方式予以补偿;对县级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而减少的收入,按照70%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进行补偿。

压缩流通环节降药价

全面推行药品采购及流通领域“两票制”和高值耗材集中采购,实现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压缩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

以自治区为单位开展新一轮药品招标和谈判,压减化学药品和中成药采购总额,腾出空间用于调整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服务项目价格,并将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同时降低CT、核磁共振等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检验价格。压减高值耗材的采购额,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比价关系,拉开不同等级医院价差,引导患者有序就医。

分级诊疗,引导患者基层就医

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全面开展签约服务,优先覆盖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设立签约服务收费项目和岗位津贴,健全签约服务收费机制和激励机制,增强家庭医生职业吸引力。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覆盖率达到15%以上,重点人群签约覆盖率达到30%以上,并逐年扩大覆盖面。

探索建立紧密型医疗联合体或医疗集团,将自治区属医院、驻宁部队医院纳入医疗联合体范围,以自治区人民医院、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自治区中医医院三大医疗集团为龙头,进一步细化医疗集团和二级医疗机构的分工,明确功能定位,形成责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建立以二、三级医疗机构为核心,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终端的医疗服务联合体,逐步减少三级医院普通门诊,引导患者在基层就近就医。

坚持职称评定“凡晋必下”原则,建立二、三级医院专家下基层坐诊岗位补贴制度,鼓励二级以上医院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多点执业、兼职兼薪,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从2017年起,全区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机构申报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具有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在基层单位服务累计满1年的经历;报考医师类中级职称人员必须有在基层单位服务累计满半年的经历,进一步促进优质人才资源下沉,提升基层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至472元

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合理分担筹资机制,将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72元。完善城乡居民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健全疾病应急救助机制,逐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有效防止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5%以上。

在所有基层医疗机构推广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按人头包干预付制支付方式改革,在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推广住院医疗费用总额包干预付制或按病种分值付费方式为主的支付方式改革,强化医保支付的杠杆调节和监督管理作用,逐步实现85%门诊病人留在基层、90%住院病人留在县内的目标。

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

到2020年,力争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中心卫生院每万人服务人口至少有2名全科医生执业医师。深入开展沪宁、京宁、闽宁、港宁卫生交流合作,实施京宁医疗卫生精准扶贫与技术合作,提升我区中南部9县(区)医疗服务能力。

鼓励引导社会办医

加快职能转变,进一步简政放权,将社会办医纳入资源配置规划,按一定比例为社会办医预留发展空间。完善优惠政策,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准入制度,扩大社会办医规模,提升社会办医水平。

到2020年,力争每千常住人口社会办医实际床位数达到1.5张,门诊量和住院量分别达到全区总量的30%以上。

医生工资与绩效考核挂钩

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试行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将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与收入分配挂钩,适当提高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落实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医院收入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记者 邱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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