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范围
(一)集中供能及废弃物利用:1.围绕降低园区用能成本,支持园区建设增量配电网、升级园区配电设施、蒸汽岛等能够降低企业电、水、暖、天然气、工业用汽的项目。2.围绕提高园区废弃物利用水平,支持园区工业固废、余热、余压的回收和循环利用项目。
(二)公共服务平台:1.支持园区建设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等能够优化园区科学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中介服务、企业创业孵化和科技公共服务环境的项目。2.支持园区建设金融中心等能够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项目。3.支持园区建设集中仓储中心、物流中心、能源交易中心、铁路专用线路等能够降低企业仓储和运输成本的项目。4.支持能够提高园区土地利用效率、引导企业在工业园区集聚发展的项目。
(三)产业转型升级:1.综合运用用地、用水、用电等差别政策,引导整合后的园区准确定位园区产业发展方向,支持园区集中精力发展主导产业所需的配套设施及服务项目。2.鼓励园区引进的能够实现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大项目、大企业,支持围绕其进行的配套项目。3.鼓励园区内部、园区之间开展产业协作和产业配套,支持能够完善园区内外产业链条和实现企业间产品或废弃物交换利用的配套项目。
(四)智慧园区:建设新型互联网+智慧园区,重点打造园区智能制造生产体系、园区环境智能监控体系,园区企业智能服务体系,推动传统园区向智慧园区升级。
(五)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协调服务园区的重大工业项目和重点工作。
二、申报条件
(一)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8﹞48 号)文件精神,项目申报主体为园区整合后的22 个工业园区(开发区)。
(二)申报的项目必须核准、备案、土地、环评等相关手续完备。
(三)申报的项目应为2018 年以来已经开工建设或在2019年可开工建设的项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工业园区结合各自建设实际,认真研究项目申报政策和改造范围,提出拟实施项目,向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报送相关资料。
(二)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根据园区资料及项目建设情况,将符合低成本化改造专项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资料报送自治区经信委,并对申报资料和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三)园区将项目申报材料于10 月20 日前将项目报自治区经信委园区服务处。申报材料包含本市工信局项目审核同意书、《2019 年工业园区低成本化改造项目申报汇总表》和《2019 年工业园区低成本化改造项目申请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 份(电子版报送至邮箱232198327@qq.com)。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琼0951-6038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