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发展现状与特点。
1.产业规模不断壮大。
“十二五”期间,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重化工业结构调整的巨大压力,通过实施招商引资工程、加快园区建设、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举措,促进医药工业上规模、调结构和集聚集约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区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18家,较2011年的相比增加了10家。规模以上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9.1亿元,较2011年相比增加了3.8亿元,年均增长3.6%。各门类中,中药饮片加工、中成药两大领域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势头强劲,五年的年均增速分别为27.9%、24.0%,是推动医药工业规模壮大的重要支撑。
2.创新能力稳步提升。
“十二五”期间,医药工业抢抓国家和自治区实施创新驱动、加快创新能力建设契机,强化企业创新意识,引导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加大对企业创新活动和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与资金扶持。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医药工业创新体系,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创新成果不断涌现。拥有国家级和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4家,国家和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以及自治区工程实验室3家,高新技术企业8家,院士专家工作站1个。成功开发出圣畅—吲达帕胺缓释片、色甘酸钠滴眼液等新产品,磷酸替米考星原料药、磷酸替米考星可溶性粉获得了国家三类新兽药证书和生产批准文号,完成平消片、祛痰平喘片等4个品种药品质量标准研究。
3.中(回)药特色显现。
宁夏是国内最大的回族聚居区,中(回)药资源丰富,全区共有中(回)药材资源1300多种,蕴藏量3亿公斤以上,全国重点普查的363种常用中药中宁夏共有157种。“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将中药产业发展作为全区扶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抓手,大力扶持中药材种植和成药生产。截至2015年底,全区中(回)药材种植面积200多万亩,总产量达40亿公斤,已初步形成以枸杞、甘草等为主的中部沙生特色药材产业带和以秦艽、黄芪为主的南部六盘山特色药材产业带。规模以上中(回)药规模企业9家,拥有国家批准文号近200种和2个自治区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4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5亿元,“十二五”期间年均增速高达24.0%。
4.国内外认证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为积极应对国内外药品市场需求增速放缓和国家医药产业政策及环保政策的重大调整,全区医药工业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积极开展各类国内外认证,全面提升医药工业的技术装备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截止2015年底,共有15家医药工业企业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版)认证,其它企业的整改和提升工作有序推进。主导品种红霉素、盐酸四环素通过欧洲药典指导委员会(EDQM)的COS认证,硫氰酸红霉素、泰乐菌素、盐酸四环素通过美国FDA认证、德国GMP认证。维生素B2、维生素C获得美国伊斯兰食品和营养委员会清真食品认证。
(二)突出问题。
1.规模优势缺乏。
全区医药工业整体规模小,国内影响力弱,缺乏引领产业发展的大企业(集团)。2015年,全区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国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比仅为0.1%,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位列第29位,远远落后于东部沿海各省市,与紧邻的陕西、甘肃、内蒙等省区相比也有不小的差距。企业规模普遍偏小,单位规模以上医药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为1.7亿元,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50%,仅有2家企业入围全国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前1000强。
2.产业新兴化水平低。
全区医药工业产业结构明显不合理,全行业80%以上的主营业务收入来自于附加值低、环境敏感度相对较高化学原料药、兽药生产,整体技术含量较低,引领国内外医药产业发展的生物技术药、中高端医疗器械、特色卫生材料及医用用品制造还是空白,与全国及周边省区相比差距显著,新形势下面临的结构调整压力大。2015年化学原料药、兽药主营业务收入占医药工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分别为47.2%、30.3%,分别高出全国平均水平29.0、25.7个百分点,也明显高于周边的内蒙、陕西、甘肃等省(区)。
3.行业效益下滑。
“十二五”期间,受用工成本、环保成本等持续快速上涨、全球化学原料药价格显著下降、集中招标采购中药价进一步压低以及新版GMP改造支出集中增加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主导产品价格大幅下降,企业亏损加剧,行业整体效益明显下滑。2011-2015年期间,全行业利润总额由5.14亿元下降至-0.93亿元。其中,化学原料药领域最为突出,四年中利润总额下降了3.56亿元。全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亏损面由2011年的12.5%提高至2015年的31.3%,同期亏损深度由3.7%提高至186.9%。
二、面临形势
(一)机遇。
1.政策环境不断优化。
全国层面,《中国制造2025》将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作为发展重点领域,提升了医药产业发展的战略地位,为宁夏医药工业升级发展赢得了有利的政策环境。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关于未来十五年切实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大力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推进中医药继承和创新、全面提升中医药产业发展水平的战略规划,为全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全国《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关于我国中药材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的全面部署,有利于全区中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创新和综合利用。自治区层面,《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2009 -2015)》、《宁夏回族自治区医药事业发展实施方案》、《宁夏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等全面实施,中(回)药被列为自治区支柱产业加以重点扶持,有利于为医药产业发展赢得更多的政策支持,提升医药产业在宁夏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2.市场需求稳步提高。
当前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四化”同步战略、健康中国战略全面推进,人口老龄化加快,医保体系进一步健全,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医疗健康服务需求增长强劲。城乡居民收入水平逐年提高,健康意识不断增强,健康消费支出刚性增长特征进一步显现。国民经济中高速发展,国家财力不断增强,公共卫生事业费用支出持续增加,对医药工业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及疑难病症、重大传染病防治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国内外认可度不断提高,中(回)药将迎来难得的发展契机。
3.产业转移快速发展。
“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医药工业多年高速发展累积的生态环境和要素供给问题进一步突出,各类规制政策与“腾笼换鸟”举措不断出台,医药工业企业向西谋求发展空间的意愿更加强烈,为宁夏通过承接产业转移实现医药工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难得机遇。国家着力优化医药产业布局,也出台了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引导和推动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鼓励东部沿海地区与中西部地区共建产业转移合作园区,为宁夏通过承接产业转移促进医药工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撑。宁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医药工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产业配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为通过承接产业转移谋求医药工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二)挑战。
1.产业政策趋紧。
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综合改革全面实施,药品注册分类调整,注册标准提高,对创新能力低下的医药企业的新产品开发和新药注册申请形成了巨大挑战。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推进,市场供过于求的中低端仿制药去产能压力进一步加大,部分仿制药品种或面临淘汰,多数企业的生存空间进一步萎缩。市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建立,以“双信封”制、直接挂网、价格谈判、定点生产为主的药品分类采购政策全面实施,医保控费措施不断强化,大企业(集团)的竞争能力进一步增强,以中小企业为主的宁夏医药工业面临的市场空间进一步萎缩。
2.转型动力不足。
全区医药工业发展起步晚,多年粗放式发展的惯性短期内难以扭转,转型发展的理念尚未确立。医药工业整体的创新化发展要求与宁夏医药工业中小企业占主导、整体创新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创新驱动的发展模式短期内难以确立。自治区财力有限,经济新常态下公共支出压力加大,对医药工业发展的政策与资金支持力度,与医药工业转型发展要求及其他省(区、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国内各省区市、尤其是周边地区医药产业发展竞争加剧,面临的竞争压力进一步加大。
3.生态压力加大。
宁夏生态环境较为脆弱,多处为国家级或自治区级禁止开发区域或限制开发重点生态功能区,尤其是以银川为核心的沿黄经济区地处黄河上流,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相对优越,森林公园、湿地、自然保护区广布,属于国家层面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和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十三五”期间,新《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和环保排放标准不断提高,化学原料药占主导的结构和集中于银川的布局,与生态保护要求的矛盾将进一步凸显,医药工业面临的绿色化发展压力进一步加大。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重要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抢抓国家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和自治区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的重大机遇,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国家医药产业政策与生态环保政策的调整,围绕结构调整主线,立足市场需求,强化创新能力建设,加快培育产业特色和龙头企业,深化国内外合作,保障质量安全,增加有效供给,促进医药工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发展,更好服务于全区工业结构调整和健康宁夏建设。
(二)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活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政府的产业规划、产业政策、公共服务导向作用,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创新驱动,开放发展。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完善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厚植发展优势,培育发展医药新型业态。抢抓国家实施“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契机,深化技术、人才、资本合作,打造医药工业向西开放发展新格局。
突出优势、特色发展。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思路,集中力量优先发展宁夏拥有相对优势的化学药和中(回)药,以点带面,辐射带动相关领域发展,以局部率先突破带动医药整体跃升。
集聚集约,绿色发展。加快推进医药专业园区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入园发展,完善配套设施与服务体系。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健全环境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行业准入,实现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健康引领,协同发展。围绕健康宁夏建设,以健康养老、健康旅游等服务品牌引领健康服务业发展,以丰富的中(回)医药资源促进医药工业与大健康、健康服务业跨界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创新驱动的医药工业体系。化学原料药产业链延伸、化学制剂研发创新提升和中(回)药新产品开发三个方向取得积极成效,现有医药产业资源和相对优势进一步发挥,打造西部有特色、国内有影响的医药工业基地,医药工业成为全区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健康宁夏建设的重要支撑。
——产业规模。医药工业产值达到1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到80亿元,年均增速保持在12%以上,医药工业占全区比重突破2%。
——企业发展。医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户数突破20户,打造一批“专、精、特、新”的专业化企业,培育3家具有全国竞争力的十亿元企业。
——创新能力。建立4个基础研究创新团队,5个医药研发生产关键技术中心和若干产业化创新联盟;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取得显著成效,争取开发4类以上化学新药5-10个。
——产业结构。化学原料药比重下降,化学制剂对医药工业贡献稳步提高;中药材精深加工水平提升,中(回)成药产业比重明显提高;生物医药、中高端医疗器械以及医疗健康服务业取得一定的发展。
四、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
(一)发展重点。
1.提升发展化学药。
依托宁夏现有化学药的产业基础和优势,重点推进化学原料药的升级换代,提升化学制剂的研发创新能力和化学药的绿色发展水平。一是强化企业治污减排意识,加大生物法制备抗生素中间体清洁生产技术、维生素生产过程中溶媒回收、发酵废水处理资源综合利用等清洁生产工艺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二是推广运用生物工程技术改良菌种、发酵配方提高抗生素发酵单位等生产工艺与技术,促进红霉素、四环素、泰乐菌素等传统优势原料药规模化生产和生产技术升级,实现向特色原料药、高端原料药生产迈进,提高产品附加值。三是认真落实国家有关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要求,围绕优势品种,引导和支持仿制药生产企业开展药品一致性评价。四是抢抓大品种专利药到期后品牌仿制药发展机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首仿、抢仿制安全高效、使用方便、消费者容易接受的化学药物制剂。五是围绕相关物质研究、质量比较研究、中试工艺验证以及大生产工艺等重点环节,引导和扶持化学制剂新产品的研发生产。
2.大力发展中药产业。
充分利用全区道地药材资源,着力推进中药新药研发与创制,加快枸杞、甘草、肉苁蓉、秦艽等优势中药材产业化,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一是推进大宗道地药材产地加工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促进中药材本地初加工和深加工产业发展,提高中药材就地加工能力和附加值。二是加强中药提取、分离、纯化等关键生产技术以及质量标准的研究,规范发展中药饮片,加快发展中药提取物和成药生产,提前布局中药配方颗粒。三是支持企业加大中药制剂的开发力度,加强中药秘方、验方的现代制剂研究及新药开发,重点研发新型复方制剂等疗效确切的中药创新产品。同时面向亚健康、常见病等的保健、预防和治疗,开展传统中药制剂的二次开发,研究开发现代中药。
3.特色发展民族医药及大健康。
抢抓“健康中国”、“健康宁夏”建设契机,整合全区健康医疗有效资源,发挥回医药“知未病,治未病”养生保健特色优势,积极推进健康医疗服务业发展。一是围绕再造宁夏枸杞等药食同源中(回)药材产业新优势,系统梳理总结枸杞等药材研究成果,以挖掘药材传统功效为切入点,以药材活性基础研究为主线,突破道地性质量特征和检测技术,研究开发新药和功能保健食品。二是围绕预防、诊断、治疗、手术、急救、康复等医疗、家庭和个人保健市场的需求,促进中(回)药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的合作,构建医产学研相结合的健康服务业体系。
4.重点发展中药材标准化种植。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依托宁夏中部沙生和南部六盘山特色药材适生区,围绕枸杞、甘草、秦艽等大宗传统道地品种以及肉苁蓉、黄芪等优势地产品种,着力推进道地药材和特色中药材的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种植。一是积极开展中药材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种质库,重点建设若干个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站,掌握中药材资源的动态变化,并及时提供预警信息。二是建设种子种苗繁育基地,确保种植良种化。集中建立重点道地药材的良种繁育生产中心,加快中药材良种繁育及推广,确保种子种苗资源的纯正性。三是逐步开展基于药效的中药质量评价关键技术和中药有害残留物的检测与分析研究及应用。积极引进大型中药企业赴宁投资中药材种植,建设标准化种植基地,确保原药材品质优良。
5.培育发展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
立足《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宁夏行动纲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发展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制造。一是推进与国际、东部发达省份以及区内的生物制药与新型制剂科研院所、高校及企业的合作,围绕基因工程药物、三类生物疫苗及诊断制剂、血液制品、通用名药二次开发以及新制剂产业化等领域,以项目委托、联合研发等形式开展研发外包,夯实生物制药和新型制剂发展基础,弥补自身创新能力不足。二是促进政产学研相结合,加快以原研生物药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为基础的生物类似药的研发,提高生物药的可及性,降低价格以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二)主要任务。
1.提高研发创新水平。
构建政产学研用协同创新体系,着力提高医药企业研发创新能力。一是加强化学制剂新产品研发。依托全区化学原料药的相对优势,支持建设临床前药效评价平台,规范药品临床试验基地(GCP)的建设和管理,加快临床需求量大、新专利到期药物的仿制药研究开发,促进化学原料药到化学制剂的产业链延伸。二是加强中药基本药理药效以及生物制药技术的研究。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结合物质基础研究,分析厘清中药主要治疗作用及作用机理,结合传统用药经验和现代药理-化学相结合的研究结果,开展现代创新中药与生物技术药物的研发。三是支持建设创新孵化器。引导和扶持创新活跃、技术特色鲜明的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研发外包机构发展,延伸医药研发链条,提高研发效率。加快推进创业孵化、知识产权服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以及中试平台等机构的建设,推动创新成果产业化。
2.加快培育与引进龙头企业。
围绕重点领域,培育与引进龙头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促进医药工业集团化发展。一是以资源整合培育本土医药龙头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要求,以成长性好、技术实力强、生产文号相对集中的龙头企业为主体,通过“一对一”帮扶、科技对标以及专项资金扶持等措施,推动本土医药企业的联合、兼并、重组,淘汰“小散弱”的落后企业,培育本土医药企业集团。二是以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引进龙头企业。围绕化学制剂、现代中药、生物制药等领域,深化与国内东部沿海地区的合作,开展精准招商,引进一批有实力的医药龙头企业。三是以社会资本或民营资本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引导和支持自治区内外社会资本或民营资本,围绕制药设备租赁、研发实验室和标准厂房共建等相关领域,培育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医药工业的配套服务水平。
3.加强药源基地建设。
着力推进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的种植基地建设,建立健全原药材种植生产标准体系,从源头上保障中药材的品质,提高本土原料供给能力。一是加强繁育基地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建设种子、种苗集中繁育基地,面向全区种植企业(户)开展种子、种苗服务,提高集约化生产繁供比例,二是加强种植基地建设。加强支持有条件的骨干企业向上游延伸产业链,建设自有中药材种植基地或以“公司+农户”、“公司+合作社”等形式开展中药材种植合作,提升中药材种植的规范化、规模化、标准化水平。三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围绕枸杞、甘草等优势品种,加快推进无公害生产技术标准制定,建立从生长环境、种子种苗、种植技术、产地加工、质量检验等环节的标准体系,指导规范种植业发展。四是加强信息平台建设。深化与“中药材天地网”的合作,建立完善全区中药材数据信息平台,指导宁夏中药材产业各个环节协同发展。
4.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推进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质量管理、信息追溯、产品营销等环节的深入应用,构建全产业链的药品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管理规范。一是加强药品研发管理。提高药理毒理研究及临床试验等研发过程早期介入力度,规范药物研究行为,保证研究数据科学准确、真实完整,从源头上保障上市药品质量。二是严格药品生产监管。建立健全生产风险监管体系,提高生产源头质量控制和保障水平。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专业的技术服务机构,从原料药的质量、辅料的质量、处方、生产设备及工艺等多个方面,对生产的品种进行深入研究。三是强化药品安全监测预警。完善不良反应和药物滥用监测制度,健全药品上市后再评价制度,重点加强新药、中药注射剂、高风险药品的安全性监测和评价,提升药品质量安全水平。
5.推进绿色制造与智能制造。
加强能效监测和节能管理信息化体系建设,促进宁夏医药工业绿色化、智能化发展。一是加强生产过程控制。鼓励医药企业建立精细化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生产过程控制和生产管理的信息技术应用,实现成本、质量与节能减排之间的最佳结合。二是推进企业装备的自动化与智能化改造。鼓励医药企业引进自动智能清洁化的新型设备和装备,对现有高能耗生产设备进行数字化和智能化的改造,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和资源循环利用率。三是加强能耗和排放监控。大力推进医药企业应用能源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监控系统,引导企业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能源资源的监控和管理。
6.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加快构建和完善医药公共服务体系,提升产业协作配套服务能力。一是加强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围绕研发设计、中试验证、检测检验、公共技术转化、质量控制以及投融资等方面,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全区医药企业提供服务。二是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种已有资源改造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公共服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和引导。
用足用好国家有关内陆开放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以及国家的民族政策,制定引导产业发展的配套激励政策。一是制定各项有利于医药工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如上市融资鼓励政策,医药企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产品出口、对外投资鼓励政策,技术改造、标准认证扶持政策、行业兼并重组的支持政策以及各项配套措施。二是完善医药产业链各环节相关政策。提高审批效率,对医药企业在产品注册审批、GMP认证、定点审批等方面提供便利。完善药品分类采购政策,解决好基本药物招标价格过低等问题。三是发挥产业发展基金的引导作用。充分利用自治区现有的产业引导基金,积极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科技创新专项等专项资金支持宁夏医药企业研发创新,对企业大品种开发、中小微生物医药企业的研发创新给予支持。
(二)健全产业投融资体系。
支持优秀企业上市融资,积极筹建融资担保体系及加大信贷支持,健全多维度的产业发展投融资体系。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加强银政、银企合作,引导和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加大对宁夏医药企业的综合授信,重点支持企业在新药开发、技术改造、品牌建设等方面的融资需求。加快引进风险投资公司,组建创业投资基金、担保公司和小额信贷公司,吸引社会资本服务全区医药工业发展。二是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加强对全区医药企业上市的引导和支持,优先选择财务状况好、成长性高、市场潜力大的企业上市融资,对成功上市企业给予一定的财政奖励。三是推进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积极筹建融资担保公司,建立包括财政出资、企业和社会资金在内的多层次融资担保体系。加大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建设中小企业融资平台,通过财政和税收政策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落实人才优惠政策,加强产业发展急需专业技术人才及中高层次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强化人才引进。充分利用国家“千人计划”和自治区“海外引才百人计划”、“国内引才312计划”、“海外华侨华人专家引进计划”等人才政策,加大财政奖励和扶持力度,着力引进国内外优秀领军型人才,重点引进生物医药、现代中(回)药、医药流通等领域的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二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不断深化企业与区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政校企”合作,建立人才联合培养机制,共同培养产业发展急需的中高层次及专业技术人才。三是落实人才优惠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人才引进和优惠政策,积极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来宁夏开展创业、创新活动。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带来的高新技术研发成果、专利技术等项目,给予一定的转化资金扶持。
(四)完善招商引资机制。
建立健全招商引资机制,丰富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资水平。一是明确招商引资重点。聚焦宁夏医药产业发展的短板行业,绘制招商路线图,积极引进化学药制剂、中药饮片、生物医药、医疗器械制造等相关领域技术先进、绿色环保、带动作用大、示范效应强的项目和企业。二是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区域商会和知名企业家作用,大力推行委托招商、以商招商、以外引外、网上招商等多种招商方式,提高招商针对性和效率。三是完善招商补偿机制。依据招商规模、技术水平、市场前景、示范效应等对引进项目和企业在土地、资金等方面给予适当补偿。完善招商引资机制,确保招引优惠政策的延续性,并对相关工作进行综合考核。
(五)发挥药品监管作用。
加强药品流通网络建设,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工业企业和各级流通企业的紧密衔接,强化药品全产业链监管。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医药物流。引导和支持医药流通企业采用信息技术,整合上下游资源要素,构建药品质量可追溯体系,打造全产业链服务模式,提高整个供应链效率。二是加强药品流通保障体系建设。认真履行药品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生物制品安全使用制度,加强药品流通体系的条件建设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科学可靠的包括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的安全监管和产品追溯体系。三是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医药企业诚信管理制度,规范企业诚信经营行为,营造行业诚信环境,完善诚信社会监督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