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现状
(一)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以来,我区认真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为核心,完善政策措施,加强技术研发和推广,以重点项目为支撑,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层次发展、高效益产出,使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取得显著成效。
1.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扩大,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
截止“十二五”末,全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累计产生量为18036.09万吨,综合利用量10824.5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0.02%,堆场贮存量7211.55万吨。其中粉煤灰产生量6115.93万吨,利用量为3361.5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4.96%,堆场贮存量2754.39万吨。脱硫石膏产生量1307.35万吨,利用量为697.6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3.36%,堆场贮存量609.74万吨。磷石膏产生量171.23万吨,利用量为96.81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6.54%,堆场贮存量74.42万吨。煤矸石产生量3034.8万吨,利用量为2946.3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7.09%,堆场贮存量88.41万吨。炉渣类产生量2679.48万吨,利用量为1586.99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9.23%,堆场贮存量1092.49万吨。煤泥产生量128.58万吨,利用量为110.1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86.06%,堆场贮存量17.92万吨。石子煤产生量79.24万吨,利用量为11.25万吨,利用率为14.20%,堆场贮存量67.99万吨。化工类固废产生量1081.53万吨,利用量为500.68万吨,综合利用率为46.29%,堆场贮存量580.85万吨。污泥类固废利用量为零,堆场贮存量97.27万吨。冶金类固废产生量2733.22万吨,利用量为1512.6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5.34%,堆场贮存量1220.62万吨。尾矿类利用量为零,堆场贮存量81.89万吨。氟石膏产生量61.75万吨,利用量为零、堆场贮存61.75万吨。其它固废利用量为零,堆场贮存量463.82万吨。
2.政策法规逐步完善,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
“十二五”期间,我区先后制定并完善了《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意见》(宁政发〔2012〕14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资源综合利用管理办法》(2014年1月1日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收保障办法》等政策法规,为切实推进我区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3.发展机制初步形成,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
截止2015年末,全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544家,其中:水泥企业39家(含粉磨站)、混凝土企业115家、墙材企业445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年产值达到112.8亿元。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推进、资金支持,建设各类循环经济试点34个,其中生态园区1个,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3个,自治区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3个,循环经济试点县2个,循环经济试点企业12家,“两型”创建企业13家(创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工业领域先后确立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3家,省级试点单位39家,地市级试点单位48家。宁夏锦绣集团公司被认定为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骨干企业,并优先享受相关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等优惠政策,实施重点节能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和工业污染治理工程59项,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约12亿元。2012年以来,争取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四个(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宁工业园区、平罗工业园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约11亿元,实施循环化改造项目80项,初步建立了煤—电—电石—PVC—电石渣制水泥、煤—电—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新型墙材等多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工业企业自循环利用—工业园区循环利用—区域循环利用的格局基本建立,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机制初步形成。循环经济试点项目的建设,对提高我区工业发展质量,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实现经济转型起到积极作用。
4.技术水平大幅提升,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二五”期间,我区引进、消化和吸收了国内多项先进的工业固废利用技术和设备,新建年产30-50万立方米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线、年产1亿标块以上蒸压粉煤灰砖生产线、年产30万吨石膏基干混砂浆生产线、年产100万吨超细粉煤灰生产线、2×30MW煤矸石发电生产线和以化工类固废(电石渣)为原料的熟料生产线等多条工业固废规模化综合利用项目,提高了我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目前我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应用技术已达到国内平均水平,为保障我区资源综合利用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5.废物处置科学规划,环境负荷进一步缓解。
科学规划、统筹处理,对未利用的部分工业固废采取暂时分类贮存,后期综合利用的措施,有效解决了我区目前工业固废产生量大于利用量、不能短期内完全消化的问题,进一步缓解了环境负荷和资源利用的矛盾。规划建设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1-4号渣场,目的在于利用宁东地区现有产业相对集中、地形储存空间等有利条件,采用BOT等经营模式,运用现代化贮存理念,设计总库容量为19132.90万立方米。已建成1号渣场,总库容7360万吨(一期3500万吨已建成使用),区域划分为:锅炉灰渣填埋区、脱硫石膏填埋区、汽化炉渣填埋区、电石渣填埋区、粉煤灰填埋区,设计使用年限55年。截止到2015年末,全区已形成固废处置场27座,其中宁东能源基地12座、银川市3座、吴忠市3座、中卫市2座、石嘴山市5座、固原市1座、库容总量39467.12万立方米,占地面积约6.58万亩。
(二)存在的问题。
1.产出消纳差距大,固废无法稳定持续利用。
受资源禀赋条件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我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产出量大,利用消纳量小,且差距较大,导致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大量堆存处置。“十二五”期间,除银川地区综合利用率较高,其他地区特别是宁东基地综合利用率仅为45.15%,吴忠地区、石嘴山市及中卫地区、固原地区利用率分别为:69.63%、56.73%、86.88%、76.25%。
宁东基地和吴忠地区、石嘴山地区粉煤灰综合治理形势较为严峻。石嘴山市、中卫市的冶金类固废(如金属镁还原渣、电解锰渣等)未有效利用的问题较为严重。中卫地区和固原地区粉煤灰、脱硫石膏及炉渣虽产生量较低,但受地区内综合利用企业数量和规模限制,无法长期、稳定利用的问题较为严重。
2.政策法规不健全,激励机制有待完善。
一是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政策尚不完善,长效推进机制尚未形成,政策落实难,执行中存在偏差。二是税收优惠和政策鼓励力度不够,难以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国家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因技术标准(利废比例)、退税比例的变动,获得的资金支持有限;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尚未建立,缺乏持续的资金引导。三是缺乏全面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不能有力引导产业长远发展。
3.综合利用方式单一,技术研发投入不足。
我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及途径,主要局限于水泥、混凝土及墙体材料三大传统行业,其它行业的利用量较小且技术有限,缺乏大规模、高附加值且具有带动效应的重大技术和装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基础性、前瞻性技术研发方面投入不足,企业自主研发能力较弱,集约化程度较低,制约了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4.缺乏市场竞争力,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综合利用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新型利废类产品技术标准缺乏、应用技术支撑不足等问题,导致利废类产品缺乏市场竞争优势,推广应用难以全面展开。解决利废类产品自身质量、成本等问题的同时,必须完善配套产业引导、产品应用等相关的标准体系,增强利废类产品投入市场后竞争力优势,保障稳定提高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率。
(三)面临的形势。
1.工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对综合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十三五”期间,我区“五大十特”工业园区将近一步开发开放,宁东能源化工基地“西电东送”火电基地及国家大型煤炭生产基地、煤化工产业基地将全面建设,宁夏煤炭、电力、石化、冶金等重点优势支柱产业更加壮大,尤其是火电能源项目的建设规模进一步加大,如鸳鸯湖发电有限公司、永利煤电有限公司、宝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矸石电厂、大唐青铜峡大坝电业有限公司、华能青铜峡大坝发电有限公司技改工程、中卫热电有限公司、大唐中宁电业公司扩建工程、吴忠热电有限公司等新建火电项目,预计将新增粉煤灰产生量761.8万吨、脱硫石膏产生量175.8万吨、炉渣产生量222.7万吨、石子煤产生量11.76万吨。据统计“十三五”期间全区工业固体废物新增量达到1172.06万吨,由此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与生态胁迫性问题也将日益突出,这对我区“十三五”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2.重型化产业比例增大对综合利用推进形成严峻挑战
“十三五”期间,随着我区火电等高载能建设项目逐步投产,全区产业结构中工业比重还将持续增加,同时传统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技术改造空间十分有限,产业结构重型化的格局仍将长期存在。受我区总体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特别是体现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下游的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萎缩,需求量下降,导致我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应用量减少。工业固废产生处于上行空间,下游市场需求处于下行空间,上下行空间距离的拉大,导致工业固废存量增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3.政策支持和经济结构调整为综合利用提供了有利条件
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十三五”期间,我区将构建以绿色制造、低碳发展、环保节能为核心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同时全面推进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不断落实,为我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十三五”期间,我区将承接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支点建设和面向阿拉伯国家内陆开放型经济区建设任务,通过提高资源就地转化比重、提升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的过程,也会在一定程度缓解我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压力。
三是“十三五”期间,银西高铁、银川至宁东城际铁路、京藏高速石嘴山至中宁段扩建、银川机场三期、四期、沿黄城市带城镇连接建设及老城区改造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将拉动我区水泥、商品混凝土及新型墙材产业持续发展,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提供巨大市场空间,有力促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
四是坚持政策引导和市场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十三五”期间,我区将引导建筑产业向绿色、节能方向发展,通过建筑产业现代化、工业化升级,优化市场需求进一步加快淘汰建材行业的落后工艺和产能,取缔产品质量低劣的炉渣砖、混凝土砌块/砖生产线,同时鼓励规模大、利废量高的节能环保型建材企业发展。
五是落实“限粘、禁实”政策。“十三五”期间,我区将继续巩固银川、吴忠、石嘴山市“限粘”成果,推进固原、中卫和灵武、青铜峡市的“限粘”任务。在有条件的地区开展城市“禁粘”工作、探索“限粘”工作向县城推进、同时鼓励烧结制品企业采用工业固废资源作为主要生产原料。
六是在政府投资项目中强制使用利废类产品。从设计阶段入手,加强施工监督,强化验收程序。确保在农村节能房屋、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保障性住房等公共建筑中利废类产品的使用比例。结合城乡统筹战略,对接节能减排专项工作,支持民生工程使用利废类产品。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为目标,以技术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动力,以工业固体废物“大宗量、高附加值”综合利用重点工程与示范基地为载体,强化全过程管控和政策扶持,加强企业主体建设能力,强调适度规模发展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兼顾,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全区资源综合利用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广覆盖的区域布局和发展格局。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的原则。发挥政府的产业推动作用,科学统筹规划,努力营造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机制环境和市场环境,引导和规范产业健康发展。要坚持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使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成为企业降成本、提效益、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调动企业参与大宗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的积极性。
——坚持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的原则。既要全面推进我区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节能减排,同时又要坚持重点突出,要结合我区资源禀赋和产业结构特点与差异,采用切合实际的技术和模式,抓好“大掺量、规模化、高附加值”综合利用项目,做好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培育和大型骨干企业扶持工作,要重点建设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和高效益的示范工程,加快固体废物无害化和规模化消纳,形成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集群,实现固体废物处理与处置的环境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双赢,带动循环经济全面深入发展。
——坚持产业发展和污染防控的原则。将污染预防、节能降耗、减排治污与培育战略性新兴循环产业相结合,全面贯彻“源头削减”和固废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原则,采取多种方式,最大限度地利用固体废物中的有价值资源,全力打造以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为关键节点的循环经济产业链,构建适合宁夏地区实际情况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控一体化管理体系。
——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大力推进煤炭、电力、化工、冶金、建材等重点产业副产品及固废产物的综合利用,推行清洁生产审核和ISO14000认证;加快先进技术、工艺装备的推广应用,以科技创新驱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通过制度创新,引导社会资本、技术转向有利于资源循环利用的方向,逐渐在全区建立起生态环保、绿色安全的循环经济发展机制。
——坚持立足当前和注重长远的原则。既要针对我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推进市场潜力大、产业基础好、带动作用强的新材料、新技术发展,形成支柱型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又要着眼长远,对产量大、处置难、污染重的固废资源提前谋划,对重要资源化前沿性技术应用领域提前部署,培育先导产业,稳步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工业固体废物全面资源化利用和全程清洁化控制为基础,推进全区资源综合利用政策进一步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立;遴选和初步培育一批具有技术装备水平高和市场竞争力强的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业化骨干企业10家左右;创建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20家;全区资源综合利用产值达到150亿元;全区资源综合利用规模不断提升,综合利用产品市场份额进一步扩大。
三、发展方向和重点任务
针对全区各类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的区域性特征和资源可利用条件,以地区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按照“有效提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装备技术水平的总体要求,培育和扶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专业化现代企业,建立技术先进、清洁安全、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现代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发展新模式,构建新型循环经济产业链及资源综合利用关联企业集群,推动机制体制创新,建设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化基地。
(一)粉煤灰。
——发展任务。大力发展粉煤灰、炉渣在宁夏基础设施建设、道路交通建设、土壤改良、水利、污水处理等领域的应用;研究粉煤灰在化工行业制备硅铝新型化工材料的应用,如催化剂、化工填料等高附加值应用领域;探索粉煤灰用于煤矿井下防治煤自燃、粉煤灰复垦、回填造地和生态利用,拓展粉煤灰资源化利用途径。通过技术引进和攻关、产业推进、项目实践探索等手段,解决我区粉煤灰综合利用区域、行业和技术的瓶颈问题。一是大力发展高强混凝土胶凝材料中粉煤灰掺量在70%以上关键技术应用;二是积极响应国家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政策,推进我区工业固废在装配式建筑大型板材的装备发展;三是攻克粉煤灰生产新型无机保温防火集装饰一体化材料的产业化技术,推进大规模化产业集群应用;四是培育新型粉煤灰综合利用专业化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研发新型功能性建筑材料;五是积极鼓励围绕绿色水泥、高性能混凝土、节能环保砂浆等传统建筑材料产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提高消纳工业固体废物比例。
——重点发展技术。粉煤灰作路面基层材料技术,代替粘土筑高速公路路堤技术;粉煤灰大掺量混凝土技术和少熟料粉煤灰胶凝材料技术;粉煤灰低能耗超细化及改性升级技术;粉煤灰生产功能性新型绿色建筑材料技术;煤电基地将粉煤灰用于填充采空区技术;粉煤灰复垦、回填造地和生态利用技术。
——区域布局和示范工程。以粉煤灰产生量大的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及石嘴山市为重点,以园区和产业集聚区为依托,合理布局粉煤灰资源综合利用重点项目与培育骨干企业,尝试利用粉煤灰等对惠农区采空区进行填充示范工程;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突破传统思维模式,紧抓国家相关政策引导,发展新型功能性建筑材料,生产符合绿色建材标准的产品。在宁东、石嘴山地区,进行市场调研,建设产品方案和设计规模适当的“新型功能性建筑材料示范基地”,大力发展如新型无机保温材料、新型多功能建筑材料等产业。逐步推进,适时引导,以新型产业代替无废渣综合利用产业。
(二)煤矸石。
——发展任务。以煤矸石高附加值、规模化利用为目标,提高煤矸石综合利用率。以煤矸石直燃发电、煤矸石建材及制品、煤矸石复垦回填以及煤矸石山无害化处理等大宗量利用为重点。解决煤矸石产出与综合利用区域不平衡问题。
——重点发展技术。煤矸石充填专用胶凝材料大规模生产技术;煤矸石代替粘土烧制彩瓦、透水砖及其他陶瓷制品技术;煤矸石生产增白和超细高岭土、膨润土、聚合氧化铝、陶粒、无机复合肥、特种硅铝合金等高附加值利用技术。
——区域布局和示范工程。通过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及石嘴山市煤炭生产和洗选区域就近布局建设“燃煤矸石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核心设备发电—粉煤灰或陶粒—建筑材料或铝系、硅系产品”循环经济产业链示范区,实现煤矸石的高效资源化。
(三)冶炼废渣。
——发展任务。以冶炼废渣中金属分离、提取及其尾渣深度整体利用、含重金属冶炼废渣无害化处理及拓宽综合利用方向为重点,强化技术支撑,完善以冶炼废渣综合利用为核心的循环经济产业链。
——重点发展技术。冶炼废渣及其他废渣复合生产矿物微粉的应用技术;冶炼废渣在路面基层材料、采矿充填胶凝材料及建筑材料中的应用;冶炼废渣提取稀有金属等高附加值应用技术;金属镁还原渣、锰渣等废渣在水泥及新型绿色建材中应用技术。
——区域布局和示范工程。根据我区石嘴山市和中卫市冶炼废渣的自身性质,在发展胶凝材料和传统建材产品的同时,进行高附加值示范产业,在提取稀有金属或特殊改性处理等核心技术设计应用方面,设计具体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工艺方案,建设“高附加值冶炼废渣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利用锰渣建设蒸压制品及矿棉制品等示范工程”,实现冶炼废渣无害化、清洁化、资源化、高值化综合利用。
(四)工业副产石膏。
——发展任务。从源头控制工业副产石膏的质量;扩大石膏基制品应用领域,提高建材等行业石膏基制品的市场占有比例;鼓励利用工业副产石膏替代天然石膏,减少天然石膏开采,拉动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品的市场需求;鼓励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业集约发展。
——重点发展技术。研发推广工业副产石膏质量在线控制技术,提升产业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利用余热余压对工业副产石膏进行烘干、煅烧的先进工艺及大型成套设备技术;规模化开发脱硫石膏生产高强石膏粉技术;副产石膏制高强石膏粉为原料的自流平技术、无机保温防火新型材料加工生产技术、石膏水泥复合材料、3D打印石膏增材等技术及装配式建筑配套石膏大型板材技术等。
——区域布局和示范工程。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建设规模化高起点利用脱硫石膏生产抹灰石膏、自流平石膏示范工程,引导脱硫石膏高附加值应用;在公共建筑项目中,重点推广应用利用工业副产石膏生产的高档装饰材料工程;利用现有水泥工艺进行技术改造,全面大规模推广脱硫石膏作为水泥缓凝剂,限制使用天然石膏。
(五)化工废渣。
——发展任务。立足现有常规资源化途径和成熟技术,大力开拓更具商业价值、高附加值、市场前景广阔的新型资源化途径,推动化工废渣综合利用向精细化、适用化发展,促使技术突破支撑产业链发散延伸。
——重点发展技术。采用电石渣、双氰胺渣替代石灰石用于水泥等工业消纳量巨大的成熟技术;采用电石渣作为建筑、建材原料和环境治理中和酸性物质、脱硫剂等技术;电石渣作脱硫剂技术、电石渣制备轻质碳酸钙技术以及延伸至纳米级粉体及其他精细化工产品的新型技术。
——区域布局和示范工程。主要依托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惠农)、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平罗)、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武口),推进我区化工废渣全面性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的开展。建设“石嘴山化工废渣综合利用循环发展示范基地”。通过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对化工废渣综合利用产业结构、产业布局做出具有前瞻性的规划和调整,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发展从建筑、建材原料到制备化工产品,再到环境治理的一整套成熟的资源化途径。通过行业间、企业间、经济主体内部、各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实现资源节约和资源再生。鼓励水泥企业利用现有生产能力进行技术改造,在原料配料中提高电石渣、双氰胺渣替代石灰石天然资源的比例。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石嘴山市建设规模化利用电石渣生产脱硫剂工程及轻质碳酸钙重点工程,节约天然优质石灰石资源。
四、项目规划
以“十三五”期间全面规模化推动绿色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为契机,结合全区各种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堆存、综合利用和区域经济发展状况,从减量化、资源化和再利用入手,优先组织实施“新型功能性、高附加值型、规模化综合利用”的战略新兴产业示范基地建设,规划新增产能项目,重点进行冶炼废渣和尾矿废渣生产矿物微粉、煤矸石直燃发电、生产绿色建材制品、复垦回填综合利用、粉煤灰高附加值绿色建材利用、高性能工业副产石膏制品利用、化工废渣无害化处理与综合利用、以工业固废为主要原料的建筑部品部件生产等项目建设,提高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利用价值,扩大利用规模,促进全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迈上新台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考核。
全区各市、县(区)成立对应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组织领导机构,统筹配备专门工作人员,制定本地区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将各项措施和任务进行分解落实,通过区、市(园区)、县三级组织领导,全力推进工作,将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纳入自治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任务,与自治区“十三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衔接,纳入部门中期规划管理,制定配套措施,完善工作制度,形成职能部门间长期有效的协调合作机制和责权明确、统筹协调、信息共享、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投资管理等政策,实现政府牵头、园区落实、企业实施的分工明确三位一体立体式管理与推进模式。
建立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制度,将资源综合利用规划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纳入市、县年度节能减排目标考核内容,进行年度考核,研究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明确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企业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奖惩制度,构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体系,实现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保障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业全面、协调、持续发展。
(二)完善政策体系,引导全面发展。
一是支持固废利用绿色制造项目,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奖励政策。重点鼓励和支持企业对粉煤灰、脱硫石膏、化工类、冶金类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通过绿色制造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全区可参照《关于促进宁东基地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宁东管发〔2016〕30号文件精神,给予企业适量固废利用补贴。完善绿色制造配套财政支持政策,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二是大力扶持利废类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督利废类产品应用。出台利废类项目的准入条件并在核准备案、建设用地、环评审批等审批程序进行简化。严格建筑设计标准的审查,加强建筑施工过程利废类绿色产品使用监督及竣工验收,保障利废类绿色产品在建筑市场的应用量逐年提升。
三是协调墙改专项基金、循环经济、清洁生产、工业转型升级等专项资金,利用现有资金渠道重点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新产品应用开发推广、技术装备升级改造以及重点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示范工程或基地项目建设。
四是出台鼓励行业联动政策,消除产业交流壁垒。限制排渣企业或转包运营企业垄断和恶意抬高工业固废使用价格;禁止排渣企业向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收取不当费用;禁止产废企业私自将固废物转移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进行运输,避免产生二次转运浪费和污染。鼓励产废和利废企业进行产业组合联盟、创新联动机制,促进产业之间开展无间隙地实质性合作。
五是对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在用电、用水、用气(包括余热、余汽)及固废资源调配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与价格优惠;对规模较大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实行差别电价优惠,降低综合利用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利废类产品市场竞争力。
六是将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治理列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污染物排放管理条例》,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堆入处置场的固废适量收取固废处置费用作为处置场建设和运营发展资金,完善环境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和生态环境恢复补偿机制。
(三)加大金融政策扶持,鼓励投融资模式改革。
一是将工业企业固废综合利用指标纳入“环境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建立“固废综合利用专项基金”。拓展绿色信贷支持领域,对开展固废综合利用重点项目给予贴息补助,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供资金支撑,扶持我区资源综合利用重点示范工程建设。
二是指导全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积极争取国家中央预算内资金、循环化改造工程、双百“基地”及骨干企业建设等专项资金支持。积极联合周边省区真实反映大宗工业固废高产量、难利用的实际问题,引起国家上级部门重视,努力协调国家资金投入,加大对全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及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
三是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地区利用社会资本设立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支持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用于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债券;优先组织开展项目收益债券等创新绿色债券品种试点;鼓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结合实际为我区示范类项目制定系统性融资方案,充分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四是支持通过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参与、知识产权作价入股等方式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创新政府投资和监管模式,深化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领域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金、技术和人才参与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工程项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落实政府监管,优化服务指导。
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技术整合全区大宗工业固废信息数据资源,搭建自治区、园区、企业三级工业固体废物网络监测监控平台,实现对全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排放、处置与利用的常态化数据采集、统计汇总、信息发布、预警、跟踪、追溯全流程服务和监控,依托我区大数据等信息平台,做好分析和研究工作。
通过信息体系建设,加强政府部门对全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进行全过程指导,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工作的长期开展和分阶段重点实施提供决策依据;同时实现新技术、新工艺和新产品的创新、孵化和推广信息化管理,将监管和服务融为一体,推动我区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系统性、全面性发展。
(五)优化产业布局,加强示范引领。
持续巩固成熟领域发展优势,注重改善欠缺领域发展劣势。以国家产业政策为导向,以产业结构调整为重点,加强优胜劣汰,确保稳优增弱,力争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领域内的均衡发展;协调统筹上下游产业布局,实现地区间、园区内各企业之间的固废交换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能量梯级利用。实施固废产生量与企业利用量的综合平衡和总量控制,防止低水平、套政策、重复性项目建设,避免市场出现产能过剩和无序竞争现象。
借助国家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及循环化改造、老工业基地改造等项目的支持契机,高标准、高起点规划一批综合利用固废量大,能源消耗低、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综合利用项目并组织实施,扶持和培育一批专业化资源综合利用骨干企业,建设1-2个“绿色制造”引领示范基地。同时加快促进旧工业园区改造升级为生态绿色工业园区。
(六)健全标准体系,推广产品应用。
研究完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发挥应用标准、导则、指南的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规范产业发展;引导技术服务机构内设计、咨询等专业在编制和评估项目方案时,推荐应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拓展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在项目建设领域的应用空间;建立工业固废排放质量标准,保证工业固废质量的均匀性和稳定性,保障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质量。
建立绿色建材评价与认定机制,大力推广利废类产品。出台绿色建材采购和推广制度,将利废类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设计部门优先设计、建筑施工单位优先使用;倡导符合标准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使用“环保标签”、“绿色标志”,强化“绿色建材”评价与认定,逐步形成绿色品牌,扩大市场影响力,设立利废类新产品推广基金,切实加大推广和应用的力度。
(七)加快科技创新,引进培育人才。
建立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参与的创新联盟团队,加快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前沿技术的研发与集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实现资源综合利用生产装备标准化、系列化、成套化和国产化。结合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的实施,加大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共性关键技术和成套生产装备的推广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企业建立高水平的技术研发中心,加大鼓励自主创新政策的落实力度,重点扶持专业化企业创新发展。
围绕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的重点领域,以合作研究、学术交流等多种方式引进高层次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建立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妥善解决引进人才所涉及的相关问题。构建校企对接平台,加强示范基地与职业院校合作,采取联合办学、订单式培训等创新模式,支持示范基地建立高技能人才培训中心,完善高技能人才技术培训体系,培育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形成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四位一体的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体系。
(八)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发挥各相关行业协会、媒体机构的作用,积极宣传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的内容和意义,倡导文明、节约、绿色、低碳理念。通过编制发布我区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年度报告,加强我区资源综合利用产业对其他产业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对示范类项目推进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树立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正能量形象。鼓励全社会使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推广可持续生产方式和绿色健康生活模式,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资源综合利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