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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三五”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06-29 14:34:50
       一、发展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工作回顾。
       “十二五”时期,各地、各部门(单位)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了有力支撑,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知识产权创造实现突破,全区每万人拥有发明专利量从“十一五”末的0.51件提升到1.74件,年均增长36%;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626件,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560件,年均分别增长56%、53%,增速位居西部前列;商标注册总量达到13831件,驰名商标达到36件,宁夏著名商标达到230件;版权作品登记量达到3167件,获得授权植物新品种6个,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11个。市场主体知识产权运用能力不断提高,专利转让、许可、评估、质押融资和利用专利创业投资入股等活动日趋活跃,企业运用专利资产有效改善了资产结构,降低了资产负债率,提升了市场竞争力;积极开展专利技术交流合作,通过组织优秀专利参展、举办专利技术推介会等形式,引进一批市场前景好、效益高的专利技术,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动力。“十二五”时期,获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24家,自治区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专利战略试点企业和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分别达到15家、18家和30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2家,专利代理机构4家,商标代理服务机构30家。知识产权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2015年—2020年)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35号)等一系列政策性配套文件的出台,营造了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政策环境,有力推动了知识产权的申请、授权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75件,查处商标侵权假冒案件200余件,全社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累计培训知识产权专业人才3万余人,一批人才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国家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全区企业专利专员达到240人,获得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31人,长期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代理、信息服务人员达到200余人。
       (二)存在的问题。
       我区知识产权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与全国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还存在着较大差距,知识产权对创新驱动支撑能力仍然不足。一是专利创造不足,目前我区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2.51件)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3件),企业、高校、科研单位等知识产权主体发明专利申请量与全国水平差距较大。二是创新主体专利运用能力不强,企业将专利作为竞争工具或战略资源加以运用和经营的能力相对较低,中小科技型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实现融资的难度较大,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的支撑能力亟待提升。三是知识产权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相对滞后,知识产权投入不足,服务能力不强,服务方式较为单一,知识产权人才和规模化、品牌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缺乏。四是知识产权保护有待加强,资源整合机制、制度环境、执法体系等不完善,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突破和创新。五是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亟待提升,重生产轻专利、重有形轻无形、重制造轻创造的思想依然存在,还不适应支撑经济社会创新发展的需要。
       (三)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时期,是我国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关键期,创新引领发展的趋势更加明显,知识产权激励创新作用更为突出。当前,国家大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迫切需要集聚知识产权等创新要素,加快实现产业转型和动能转换,更多地寻求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业态来创造新的市场供给,满足新的消费需求,形成新的发展动力。
       “十三五”时期,也是宁夏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国家和自治区的一系列政策部署为知识产权发展带来了难得机遇。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既要继续扩大知识产权的总量,又要不断优化结构,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的质量;既要抓住知识产权运用保护问题不放松,又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和服务的工作力度。对此,各地、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破除制约知识产权发展的障碍,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知识产权运用,拓展知识产权交流,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发展环境,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为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创新引领,深化改革。坚持用创新的理念引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推动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作用,提升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
       2.统筹协调,融合发展。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协调,推进知识产权政策与产业、科技、环保、金融、贸易以及军民融合等政策的衔接。加强地方、部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中介服务机构间的交流合作、互联互动,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政府引导,重点突破。加强政府的宏观指导和政策引导,重点支持企业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
       4.夯实基础,优化环境。加大知识产权事业投入,积极培养和引进知识产权各类人才,建设知识产权人才库,加快构建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和市场环境。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核心专利、知名品牌、精品版权等优质资源显著增加;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不断提高,初步形成以宁夏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依托的知识产权密集区和以各类园区为依托的知识产权示范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显著改善,知识产权意识深入人心,执法保护体系更加健全;知识产权强企工程不断推进,形成更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人才数量增长、结构改善,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三、主要任务
       (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围绕《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行动计划(2015-2020)》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7〕57号)确定的各项任务,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十三五”时期知识产权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出台配套政策文件,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进实施。
       (二)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
       1.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按照国务院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方案推进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加快建设科学规范、职责清晰、协调有力、运行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推动将知识产权类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知识产权综合考核评价,突出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在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加强转化运用、营造良好环境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企业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的,在经营业绩考核中给予加分奖励。鼓励支持司法机关探索实施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研究制定自治区专利及商标奖励政策,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申报中国专利奖,商标持有人积极参与中国商标金奖评选。
       2.加快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发达地区知识产权专业服务机构来宁开展业务,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改善我区中介机构不足局面。加强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大力扶持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扩充知识产权服务人才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代理、咨询、评估、交易、维权、诉讼等服务机构,鼓励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展服务范围和内容,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综合服务水平。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引导其专业化、规范化、规模化发展。
       3.加强知识产权评议和分析。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和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评议报告发布制度,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重大产业规划项目、公共财政支持的科研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引导企业、科研机构、高校自主开展知识产权评议,规避知识产权风险。围绕重点产业和领域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知识产权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制订预案妥善应对,控制和减轻损失。组织引导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排查,降低市场竞争风险。
       4.加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建设自治区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和专题数据库,逐步实现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免费向社会开放。选择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地区重点产业,建立专利数据库,为产业发展提供专利信息参考。
       (三)提升知识产权创造水平。
       1.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数量和质量。加大知识产权资助、奖励政策向高价值知识产权倾斜力度,推动知识产权数量持续增长、质量显著提升。加强重点领域专利布局,支持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所在单位获得发明专利,加大知识产权在各类科技创新平台评估认定中的比重,培育一批高价值核心专利。实施商标品牌战略,重点培育优势特色产业商标品牌,扩大商标品牌知名度。打造精品版权,推动版权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扩大地理标志产品认定范围。推动农作物和林业新品种取得植物新品种保护。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定,推动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专利技术形成标准,提高标准中的自主知识产权含量。
       2.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积极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引导企业特别是大中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实施符合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培养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深化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开展知识产权示范、优势、试点企业培育。到2020年,扶持和培育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和试点企业100家以上,形成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和产品的优势企业30家以上。支持小微企业创新创业,激发小微企业创造活力,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实行企业知识产权专员制度,培养企业知识产权人才。建立专利审查员实训基地,对区内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进行帮扶。
       3.增强高校、科研机构高价值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创造一批高价值知识产权。支持高校、科研机构针对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与企业开展协同创新、集成攻关,突破产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创造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知识产权。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以知识产权为导向的创新绩效评价机制,优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创新平台、科研项目和科研人员考核体系。
       (四)严格实行知识产权保护。
       1.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海关的保护协作机制。健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系,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专业化、信息化、规范化能力。修订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专利保护条例》,加大专利保护力度。建立区、市两级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制,加强对市级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的指导检查。建立重点产业和重点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实行知识产权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受理、调处、办案力度。
       2.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网络及互联网领域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公正审理知识产权民商事案件,加大侵权假冒犯罪重特大案件侦办打击力度。
       3.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对涉及自治区优势特色产业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假冒专利、假冒商标、盗版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电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农业机械等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强化对网络(手机)文学、音乐、影视、动漫、软件及含有著作权的标准类作品等重点领域的监测监管,将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网络存储空间、微博、微信等新型传播方式纳入知识产权监管。开展规范网络广告专项整治,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加强海关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严厉打击跨境侵权假冒行为。加强大型专业化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开展流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和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推进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
       4.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加大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和维权援助力度,健全中国(宁夏)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中心职能,畅通行政保护救济渠道。完善知识产权投诉举报受理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判定咨询和纠纷快速调解处理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网络平台建设和重点企业海外维权指导。全面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5.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信用体系建设,明确知识产权侵权、假冒及代理失信等信用信息的采集规则和使用方式,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标准和监督机制,依法将侵权信息、不配合调查取证行为、不执行行政处理决定行为等纳入信用体系。探索开展信用档案信息及采集、处理和评价等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工作,适时公布假冒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信息,加强人才交流和技术合作中的商业秘密保护。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加强在线创意、研发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提升预警防范能力。
       6.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法规。探索完善地理标志、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等领域的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及行政和司法保护措施,修订知识产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研究支持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商业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五)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1.建设知识产权密集区和示范区。注重知识产权质量和效益,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产业创新,形成以宁夏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为依托的知识产权密集区和以各类园区为依托的知识产权示范区。以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和示范县(区)工程为依托,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使知识产权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力推进银川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忠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卫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园区(基地)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培育壮大一批拥有密集知识产权产品的专、精、特、新科技型企业,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
       2.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加快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搭建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服务链条。发挥自治区产业引导基金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设立知识产权运营子基金,为知识产权产业化提供引导资金。培育知识产权运营试点企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融资产品,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积极开展专利保险试点,探索知识产权创造与运营的众筹、众包模式,促进“互联网+知识产权”融合发展。
       3.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激励机制。制定和完善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政策,加大高价值知识产权支持力度,促进创新成果知识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推动各地、各部门(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机制,对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4.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利用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和银川综合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开展专利布局,在能源化工、节能减排、生态环保、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特色农业等优势特色产业领域加大以发明专利为核心的知识产权创造力度,构建支撑产业发展和提升企业竞争力的专利储备,形成区域知识产权集群优势,引导企业通过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占领市场。
       5.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自治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工作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建立技术、市场、中介、金融机构沟通联系机制和专利质押融资平台,健全自治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风险补偿机制,运用科技金融专项资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企业科技项目贷款力度。
       6.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开放利用。建立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共享平台,形成统一规范的知识产权信息采集、发布机制,推动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基础信息免费或低成本开放。完善知识产权许可的信息备案和公告制度,建立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电子阅览室。围绕“一带一路”战略,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支持自治区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建设发展,支持企业和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合作开展重点技术领域专利文献信息分析和专利侵权预警分析,为企业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提供信息服务。
       (六)提升知识产权开放水平。
       1.拓展海外知识产权布局渠道。推动企业、科研机构、高校等联合开展海外专利布局,鼓励企业根据海外业务发展需要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布局指导,以企业需求为牵引,引导社会机构开展海外市场知识产权领域法律环境和知识产权布局分析。
       2.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体系。研究制定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指引,帮助企业规避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加强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研究,建立科学决策、快速反应、协同运作的涉外知识产权争端应对机制。支持行业协会、专业机构跟踪发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信息和竞争动态,建立完善知识产权重大涉外案件报备、通报制度,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跟踪研究,及时发布风险提示。
       3.提升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能力。准确把握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主要贸易伙伴国家的法律政策和发展趋势,适时发布重点领域和行业的知识产权发展态势报告。推动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机制,重点针对人才引进、国际参展、产品和技术进出口等活动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提高企业应对知识产权国际纠纷能力。
       4.拓展知识产权对外合作。抓住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机遇,依托“中国—阿拉伯国家博览会”平台,促进与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建立知识产权合作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海外布局和技术转移,促进我区企业创新需求与国际创新资源有效对接。
       5.支持企业“引进来”和“走出去”。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支持企业引进急需的关键、核心专利技术和产品。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和规则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承办海外知识产权事务的能力。及时收集发布主要贸易伙伴、对外投资目的地知识产权相关信息,加大对企业在“走出去”和“引进来”过程中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服务力度,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应对知识产权争端保驾护航。
       (七)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
       1.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开展知识产权宣传系列活动,借助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绿书签、中国专利周、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等重大宣传活动平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加强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的宣传,抓好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2.加强知识产权培训,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建立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库,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供求状况进行分类调查,提供及时、准确的动态供求导向信息。加快知识产权人才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通过高等教育和专项培训,培养一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和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中介服务人员和高层次实务人才。完善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制度,调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从业的积极性。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急需的专业人才。积极引进具有国际知识产权工作经验、具备应对国际知识产权事务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把知识产权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围绕“十三五”目标任务安排部署知识产权各项工作。发挥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联席会议的作用,统筹规划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知识产权事项,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各相关部门要依法履职,认真贯彻落实本规划要求,密切协作,形成规划实施合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把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单位)效能目标考核体系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推进方案和措施,加大督查考核力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自治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建立完善“十三五”知识产权发展指标监测评估体系,定期评估公布知识产权工作绩效,重要情况及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
       (三)加强财力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作用,鼓励各类资金向创新成果产权化、知识产权产业化方向倾斜,引导企业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充分运用知识产权专项补助政策,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加大高价值知识产权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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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北京中政国宏社会经济咨询中心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国宏大厦23层

邮政编码:100038

开户银行:北京建行万丰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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