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十二五”水利发展主要成就及“十三五”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水利发展主要成效。
“十二五”时期,在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坚强领导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区水利事业全面快速发展,列入自治区“十二”规划纲要的2项水利重要指标全部实现,宁夏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确定的10项目标指标中,有9项超额或如期完成,1项基本完成。这五年,是水利投资最多、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最快、发展目标实现最好、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
1.水利项目投资再创历史新高。全区“十二五”水利投资达211.83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2倍;其中中央投资121.46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4倍。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四大项目列入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中。一大批重点水利工程相继建成。
2.农村饮水安全任务如期完成。全面解决了139.3万农村群众和12.5万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80.7%,农村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人口接近100%。最大民生工程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工程全力推进,已解决西吉县城等34万饮水最困难群众的吃水问题。
3.各业供水服务作出巨大贡献。加快青铜峡、沙坡头灌区节水改造,开展“美丽渠道”建设,为全区粮食生产“十二连丰”和农民持续增收作出了重要贡献。组建六盘山、中宁、红寺堡等供水公司,不断加大工业供水工程建设,确保了宁东等工业园区和固原等城市用水安全,走出了一条从传统农业供水向工业、城市、生态各业供水的发展之路。
4.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成绩斐然。坚持不懈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增节水灌溉面积465万亩、旱作基本农田12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97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269万亩,中部干旱带发展高效节水补灌155万亩。启动实施银北百万亩盐碱地改良,58万亩昔日盐碱滩变身“金银滩”。实现了第一轮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覆盖。
5.节水型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率先在黄河流域开展水权制度改革,实现区市县三级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指标全覆盖,节水考核工作扎实开展。灌溉水利用系数从0.43提高到0.501,万元GDP用水量下降到240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到44立方米,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区被水利部确定为全国唯一省级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
6.水利防灾减灾能力大幅提升。建成覆盖全区的山洪灾害预警体系,完成黄河宁夏段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投资达30亿元的黄河宁夏段二期工程全线开工建设,建成黄河标准化堤防517.2公里,大幅度提升了黄河防洪标准。首次实施清水河、苦水河综合治理,并对69条中小河流进行治理,对206座水库实施除险加固,确保了防洪安全。
7.水生态环境建设效果明显。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水土保持总投资达63.57亿元,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338平方公里,治理程度达到46%。建成水平梯田135.46万亩,大幅度提升农民收入。黄河宁夏段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5%,依法关闭工业企业自备井407眼。扎实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沙湖、鸣翠湖等5个湖泊湿地获评国家水利风景区,“黄河金岸”“艾依春晓”入选“宁夏新十景”。
8.水利改革不断深化。适时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保障水安全的意见。探索建立多元化水利投融资体制。农业用水有偿转换给工业的水权转换走在全国前列。水权、水价改革列入全国试点。实行水管单位“收支两条线”,有效解决了水管职工工资收入低等问题。固原、中宁、红寺堡基本实现了城乡水务一体化。
9.水利信息化和科技创新取得突破。电子公共应用平台首家迁入自治区政务云,水利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水文监测能力不断增强,水利科技进步对水利发展的贡献率达到55%,13项成果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颁布水利行业地方标准12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10.依法治水管水迈出坚实步伐。颁布施行抗旱防汛管理条例、宁夏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5部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开展专项执法活动,维护了良好水事秩序。率先建立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部分经验作法被水利部在全国推广。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初步形成,连续多年荣获水利部和自治区先进。
11.水行业条件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基础水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职工工作生活条件大幅度改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水利厅调度中心建成并投入使用,使服务基层、服务社会的能力得到大幅度提升。
经过“十二五”水利发展,确立了“统筹城乡、改革创新、节水高效、开放治水”的治水思路,为我区治水兴水奠定了理论和实践基础。先后实施了中南部饮水安全、灌区节水改造、黄河宁夏段综合治理、清水河等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高标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宁东供水等一大批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水利工程,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初步形成了全区灌溉、供水、排水、防洪、抗旱、水土保持等水利工程体系,全区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对水利重视程度和推动力度空前高涨,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为“十三五”水利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十三五”水利发展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党全社会加速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五年,也是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的主要阶段,新形势、新任务对水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必须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全面提升水利保障能力,加快推进水利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保障和改善民生,在推进水利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方面迈出新步伐。
我区水利发展的短板和面临的困难。一是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严重缺水仍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大约束。二是水资源调控能力还不够强,节水工程体系还不健全,效益还不能充分发挥,水利基础设施薄弱仍是我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明显短板。三是水生态水环境形势严峻仍是影响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河流生态功能大幅衰减,农业面源污染日趋加重,河湖沟渠水污染不容乐观,水土流失和水污染尚未得到根本遏制,引黄灌区土壤盐碱化程度依然严重。四是节水机制不够完善仍是制约提高用水效率效益的突出难点。五是水利社会服务和水利管理力度不够,依法治水能力弱仍是影响水利工程效益充分发挥的主要问题。
“十三五”时期,水利事业仍处于补短板、破瓶颈、保供给、上水平、促发展、惠民生的阶段,是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加快推进水利现代化的关键时期。
二、“十三五”水利发展的总体要求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五大发展理念,认真遵循“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紧紧围绕自治区脱贫攻坚战略、空间发展战略和现代农业、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布局,按照“统筹城乡、改革创新、节水高效、开放治水”的要求,着力推进发展方式从保障农业为主向全面服务经济社会转变,治水方式从局部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用水方式从粗放用水向高效节约、精细管水用水转变,投入方式从政府投资为主向多元投资、市场投资转变,切实加大资源水利、工程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智慧水利、法治水利建设,为“四个宁夏”建设、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民生首位。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利问题,大力支持中南部贫困地区水利改革发展,提高水利发展成果的共享水平。
2.坚持节水优先。切实把节水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生产全过程,不断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走出一条农业节水支持工业发展、以工业发展反哺农业的宁夏特色节水之路。
3.坚持城乡统筹。大力推进城乡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向防汛抗旱、饮水安全、农田水利、水生态环境等群众最基本的需求领域倾斜,着力推动水利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共享发展成果。
4.坚持系统治理。统筹流域、区域、城乡、山川,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水灾害等问题。
5.坚持改革创新。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协同发力,深化水利改革,全方位推动水利创新发展,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水利发展制度体系。
(三)发展理念。
1.创新发展的理念。宁夏干旱缺水,必须把创新摆在水利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进一步推动治水管水兴水思路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实践创新,把创新贯穿水利一切工作,成为引领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
2.协调发展的理念。宁夏三大分区水资源分布不均、发展不平衡,必须做到兴利除害结合,节水与开源并举,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并重,促进区域、城乡水利协调发展,在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的同时,注重提高水利管理水平和行业能力,增强水利发展的整体性。
3.绿色发展的理念。宁夏绝大多数地区属于生态环境脆弱区,必须把水资源节约、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建设,大力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努力维护河湖健康,有效改善水生态环境,形成人水和谐的发展水利现代化新格局。
4.开放发展的理念。宁夏属西北内陆地区,必须加强水利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学习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发挥我区在节水型社会建设、水权制度建设方面的长处,形成水利对外合作交流的新格局。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把水利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向市场开放。
5.共享发展的理念。宁夏西海固地区“苦瘠甲天下”,必须让水利发展惠及全体人民,水利更多向中南部贫困地区投入,全面提升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为全区脱贫致富提供水利保障。
(四)主要目标。
总体目标:突破制约、补齐短板、夯实基础,到2020年,通过资源水利、工程水利、民生水利、生态水利、智慧水利、法治水利建设,基本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水资源配置、供水保障、水生态保护、水管理服务五大体系,力争实现“资源利用集约化,基础设施网络化,水利服务均等化,开发保护科学化,管理能力信息化,治理体系法治化”的水利现代化。全区取水总量控制在73.27亿立方米以内,水治理主要指标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保障自治区用水安全。具体发展目标:
1.资源水利目标。节水型社会示范省区初步建成。自流、扬水、库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率分别达到40%、70%、90%。全区水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高,万元GDP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2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5年下降18%,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至0.53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城镇供水管网漏失率降至10%以下,城镇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0%。5个地级市、70%的县城建成节水型城市。
2.工程水利目标。防洪减灾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覆盖全区山洪灾害防治区监测预警系统和防汛抗旱指挥体系。黄河干流达到2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县级及以上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基本建成,银川市达到10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其它地级市城区达到50年一遇,县城达到20年一遇的标准。贺兰山东麓、清水河、苦水河、重点中小河流和重点水库达到国家防洪标准。城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基本建成“山川统一配置、城乡统筹兼顾、年际丰枯补剂”的水资源供水配置体系,全区规模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标,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稳步推进。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供水率达到90%以上。全区一、二、三产业供水保证率分别达到75%、95%和95%以上。
3.民生水利目标。贫困地区水安全能力全面提升。全面建成六盘山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水利设施。到2020年,800个贫困村人饮安全工程全覆盖,乡镇镇区自来水普及率达10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5%。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比力争达到70%。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00平方公里。
4.生态水利目标。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区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主要河流、湖泊、水库水质稳定保持在Ⅲ类标准以上。年均新增水土治理面积800 km2,南部山区15度以下坡耕地基本实现梯田化。引扬黄灌区土壤盐渍化治理率达到80%以上。银川市、石嘴山市等地下水超采区得到严格控制。水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
5.智慧水利目标。基本建成基础支撑体系、应用体系、服务体系、安全体系和保障体系的智慧水利总体框架,信息水利指数达到0.6左右。水利科技创新服务能力明显加强,基层管理设施日趋完善。
6.法治水利目标。水利改革管理工作取得重要突破。依法治水管水全面强化,水权水市场初步建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与管护机制基本健全,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
三、推进资源水利建设,建成节水型社会示范区
(一)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
1.强化“三条红线”约束性指标管理。全面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纳入地方经济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把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考核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加强考核力度,延伸考核范围。
2.强化水资源承载力刚性约束。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因水制宜,加强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在区域发展、城镇化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的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承载力相适宜。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制度,对取用水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对排污总量超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
3.强化水资源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健全水资源安全风险评估机制,从水旱灾害、水供求态势、河湖生态需水、水功能区水质状况等方面,科学评价区域水资源安全风险。以自治区、市、县三级行政区为单元,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水资源安全风险识别和预警机制,形成水资源节约保护和高效利用的倒逼机制。基本建成水资源监控体系。
(二)加大重点领域节水力度。
1.推进农业节水领跑行动。围绕自治区农业“三大示范区”建设,积极调整作物种植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作物种植面积,优先发展优势特色高效节水农业;依托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土地整理等重大项目,因地制宜推广喷滴灌、管灌、水稻控灌、覆膜保墒、集雨节灌等节水灌溉技术,集中连片、规模化推进节水农业建设,新开发灌溉面积必须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2.实施工业节水增效行动。提升工业水资源利用效率,强化工业用水定额管理。新上项目全部采用先进节水工艺,现有企业加快节水技术改造,逐步淘汰高耗水落后产能。以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进园区统一供水,废水集中处理和循环利用。开展百家企业节水行动,围绕煤化工、火电、造纸、生物发酵、纺织、冶金等行业,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高效冷却、热力系统节水、洗涤节水等通用节水工艺和技术。
3.实施城市节水普及行动。全面推广普及节水器具,新建建筑全部采用先进节水器具,加快更新改造既有建筑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引导居民淘汰落后用水器具。严控新建高耗水服务业项目。绿化区全面实行喷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深入开展节水型单位和居民小区建设活动。加大城镇供排水管网改造。
(三)优化水资源配置。
我区引黄灌溉历史悠久,但可利用水资源受国家分配指标限制。2020年,全区可利用取水总量以国家分配指标控制为73.27亿立方米。随着人口增加,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和生态文明建设,用水需求日益增加,全区水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2030年以前,在南水北调西线一期工程建成前,我区很难增加取水总量,解决水资源供需矛盾主要采用节流和开源并重,走内部挖潜之路。
1.节水优先。全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引扬黄灌区、库井灌区节水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重点,大力实施节水工程措施、节水农艺、管理措施等,推广节水新技术。大力推进工业和城市生活节水改造。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和工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力度,以农业节水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适度增加工业、生态用水。
2.开源并重。目前我区浅层地下水、中水等水资源利用量少,引黄灌区浅层地下水开采量占可利用量的45%左右,中水回用率不到污水处理量的20%。“十三五”期间,要把再生水、微咸水、矿井水、雨洪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区域水资源配置,制定地表水、地下水、非常规水统一调配方案、应急预案,加大再生水和引黄灌区浅层地下水利用量。2020年,力争引黄灌区浅层地下水开采量达到可开采量的70%左右,中水回用率达到35%以上,力争达到50%左右。
3.优化配置。加强计划用水管理,优化用水结构,2020年城乡生活用水比例增加到4%,工业用水量比例增加到7.8%,生态用水比例增加到3.4%,农业用水量比例下降到84.8%。引黄灌区加大高效节水技术推广,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稻种植面积稳定在100万亩—110万亩之间。南部山区加强水库调度管理,逐步改变空库迎汛的调度方式,提高水库蓄水效率;联合调度水库间、流域间水资源,增加区域生产、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用水。
(四)健全节水激励机制。
1.完善节水支持政策。推进农业水价改革,运用价格机制促进节约用水。建立节水激励机制,依据自治区节约用水奖惩办法,对节约用水的县(区)、自治区节水示范典型等给予奖励,超用水的予以处罚。试点推行合同节水管理,探索第三方节水服务。推行节水产品认证,节水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
2.强化节水监督管理。根据国家目录制订自治区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健全各行业用水定额标准体系,强化用水定额管理。严控高耗水项目建设,严格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严厉查处违法取用水行为。
(五)深化全民节水文明行动。
1.大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并积极扩展各种平台、媒体、场所,加强区情水情教育,开展节水公益性活动,大力宣传节水和洁水观念,树立节约用水就是保护生态、保护水资源就是保护家园的意识,普及节水知识和技能。节水宣传教育要覆盖学校、社区、企事业、机关等。
2.扩大社会参与。树立节约用水、人人有责的意识,营造全社会亲水、惜水、节水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社会节水。及时发布节水政策,鼓励和引导公众增强节水意识。广泛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节水的积极作用,强化节水的社会监督。
四、加快工程水利建设,完善基础设施网络
(一)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建设。
1.加强黄河干流及清水河综合治理。实施黄河宁夏段二期防洪和城市段综合治理工程,进一步完善黄河防洪体系,提升银川、吴忠、中卫城市段综合功能,确保标准内洪水沿岸防洪防凌安全。在续建清水河防洪治理的基础上,结合清水河城镇产业带建设,实施《清水河综合治理规划》,提高清水河城市段防洪标准,完善河道基础设施,改善沿河生态环境。
2.加快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完善列入国家重要城市的银川市以及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5个地级市城市防洪规划并组织实施。结合河湖库坝综合整治和中小河流治理,完善西吉县、彭阳县、海原县等县城的城市防洪体系建设。加快完善排洪沟道、泵站等水利设施,加快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与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提高城市吸水、蓄水、排水、净水和释水功能,增加城市防洪排涝抗旱减灾能力。
3.加强中小河流治理和山洪灾害防治。对贺兰山东麓桑园沟等12条沟道进行清淤整治,对大武口沟、王泉沟等26条沟道进行防洪治理,形成贺兰山东麓“导拦滞泄”相结合的防洪工程体系。继续推进流域面积200平方公里—3000平方公里的中小河流治理,进一步扩大治理范围,加强系统整治。加大50平方公里—200平方公里山洪沟治理力度,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重点对旗眼山、冬至河、店洼、石头崾岘、夏寨、马莲等17座中型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对三里店、西峡等蓄水条件好、效益发挥潜力大的中小型水库,开展水库清淤试点。
4.加强抗旱防汛工作。加快建成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形成覆盖地级市和重点县区的视频网络、覆盖重要水库的防汛抗旱调度体系,加强防汛调度,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健全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建立防汛抗旱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各级各类防汛抗旱预案。加强雨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强化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作。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增加物资储备。
(二)加快水资源配置体系建设。
1.全力推进黄河大柳树枢纽工程建设。加大大柳树枢纽工程前期投入和前期工作深度,积极推进黄河黑山峡河段开发方案的进一步论证工作,力促国家尽快决策立项。开展“白龙江引水”等项目前期工作。
2.增加引扬黄灌区水资源调蓄能力。在北部引黄灌区西夏渠、西干渠、东干渠等供水干渠周边和灌区末端建设干渠调蓄水库。增加干渠调蓄能力。在中部干旱带红寺堡、盐环定、固海等扬水干渠周边,新建同心县下马关、预旺、马高庄、盐池县石山子、红寺堡区新庄集、海原县三塘、中宁县马家塘等7座调蓄水库,增加调蓄能力,解决同心、盐池、海原等贫困地区生产用水问题。
3.健全南部山区水资源配置网络。以六盘山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水资源高效利用工程建设为重点,通过改造中小型水库,新建调蓄水池,连通管道,改造库井灌区,实施库坝井窖池水资源联用体系建设,解决群众生产和区域经济发展用水问题。开展“引黄入固”项目前期工作。
4.扩展中部扬黄供水范围和效益。以中部干旱带贫困片区西线供水工程建设为重点,通过扩整已有的供水工程,解决中卫南部山区香山乡、兴仁镇,中宁县喊叫水、海原县三塘等缺水地区的农业灌溉用水问题。
(三)加快供水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应急水源工程布局。加强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地建设,重点是5个地级市和14个县(市、区)的备用水源地建设,新增供水能力25万立方米/天。组织实施宁夏抗旱规划及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新建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70处,改造及配套水源工程23处,增加调蓄水库(池)工程20座。在中南部地区建设石家峡、马也堡、石景河、蔡家沟、周家河湾等12座中型水库和杨河、柳家咀、海家沟、高原子、响龙河等30座小型水库。
2.保障能源基地和工业园区供水。续建宁东供水二期工程,扩建鸭子荡水库,新增供水能力40万立方米/天。扩建太阳山供水二期工程,新增供水能力10万立方米/天。新建盐池高沙窝、贺兰生态纺织园区、石嘴山精细化工园区、吴忠牛首山工业园区、青铜峡新材料工业园区等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完善中卫、中宁石空等工业园区供水工程。
3.保障清水河产业带和太中银发展轴供水。建设清水河城镇产业带供水工程,向沿线的中宁县、同心县、海原县和固原市供水,并与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对接,实现“北引黄河水、南调泾河水、利用当地水”的水资源配置格局。建设太中银发展轴供水工程,向沿线的红寺堡区和同心县东部供水,并与太阳山刘家沟水库供水工程对接,实现向太阳山工业园区和盐池县供水的目标。
4.保障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供水。在现有贺兰山东麓葡萄长廊供水工程的基础上,分别以西夏渠、西干渠为水源,加快葡萄长廊供水工程及防洪工程建设,实施红寺堡肖家窑、青铜峡鸽子山等骨干供水工程,配套农垦集团及项目区各市县田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保障贺兰山东麓百万亩葡萄文化长廊生产生活用水。
(四)推进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完善非常规水利用鼓励政策。优先审批使用非常规水资源的建设项目。南部山区大力推广雨水集蓄利用,中部干旱带利用好雨水和苦咸水,北部地区加大再生水利用力度。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工业园区积极利用再生水和矿井水疏干水。加强工业园区、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城市非常规水利用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宁东矿井水利用工程,到2020年底,全区共建成20座再生水利用设施,确保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优先使用非常规水。具备使用再生水等非常规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火电、化工、造纸、钢铁等项目,不得批准新增取水许可。
五、加快民生水利建设,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一)打好水利脱贫开发攻坚战。我区9个贫困县(区)主要集中在中南部地区。解决这一地区的贫困问题,关键在水,必须发挥水资源基础性、先导性、保障性作用,加快补齐补强贫困地区水利短板,全力解决好制约贫困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水问题。
1.切实抓好贫困地区重大水利项目建设。加快实施一批覆盖范围广、产业链条长、带动能力强的水利项目,着力提升贫困地区供水保障能力。完成宁夏中南部城乡饮水安全水源工程及配套工程建设,全面解决贫困地区生存用水。实施清水河综合治理工程,启动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盐环定、红寺堡、固海扩灌扬水泵站更新改造工程;中部干旱带西部供水工程;7座水库调蓄工程和隆德县城乡供水工程等项目,基本解决贫困地区生产用水。
2.加强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贫困地区水土保持工程和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等水生态工程建设,在贫困地区建成一批山绿、水清、民富的美丽乡村。加快实施库井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推进集雨补灌、覆膜保墒等节水工程建设,加大雨洪资源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力度。进一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进程。加大贫困地区抗旱水源建设、中小河流治理、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建设力度,不断提高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3.着力实施水利精准扶贫。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以800个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实施差别化扶持政策,加大贫困村贫困户农村饮水巩固提升投入,对管网延伸、配套完善等工程,优先覆盖贫困村。继续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加大“五小水利”工程投入,统筹解决好农业灌溉、养殖大户供水水源和田间工程“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实施以贫困村为单元的坡耕地治理建设等项目,有效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4.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在项目立项上,加强对贫困县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的技术指导,优先安排前期审查和申报立项。在资金安排上,增加贫困县因素分配的权重比例,重点向贫困县倾斜。建立健全水利扶贫需求调查、项目储备、投资倾斜、统计分析、工作考核等机制。深入基层开展水利精准扶贫技术指导和培训,指导贫困地区做好水利项目前期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
1.以800个贫困村和贫困户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为重点,采取“以大带小、以城带乡,以大并小、小小联合”的方式,大力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对部分规模较小、设施简陋的供水工程进行配套,推进联村并网集中供水。对人口相对分散区域,进行小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十三五”期间,对全区246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巩固提升,让全区老百姓喝上安全、洁净水。
2.加强农村饮水工程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加强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完善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体系,提高农村饮水安全监管水平。健全完善工程良性长效运行机制,把农村饮水安全成果巩固住、稳定住、不反复。
(三)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
1.加快引扬黄灌区现代化改造。完成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争取国家支持启动高效节水现代化灌区试点建设。启动实施沙坡头、青铜峡、七星渠、固海、红寺堡五大灌区现代化高效节水灌区改造,主要包括渠道衬砌、建筑物改造、调蓄工程建设等骨干工程和田间高效节水改造、盐碱地改造及智能水网建设等,实现灌区管理一体化、控制智能化和服务社会化。加快美丽渠道建设。推进平罗河东灌区节水改造。加强灌区水利信息化建设。加强农业灌溉计量设施建设,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
2.提升大中型扬水泵站高效节能和节水水平。完成大中型泵站更新改造任务。启动并完成盐环定扬黄工程更新改造,优化泵站布局,更新改造泵站机电设备、水工建筑物、加强泵站信息化建设等。积极推进实施红寺堡、固海扩灌等中型泵站更新改造。提升已建大中型扬水泵站工程效益。
3.加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全区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70万亩,2020年全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00万亩,引黄自流灌区、扬黄灌区、库井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比率达到40%、70%、90%。在高效节水灌溉建设的基础上,逐步配套智能化设施,提升工程灌溉运行管理现代化水平。
4.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合水利、国土资源、财政、农牧、林业、扶贫等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农村土地整理、农村绿化、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充分调动区市县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资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以田间渠系配套、沟道整治、盐碱地改良、中小型泵站改造、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配套农业措施,大规模推进农田水利提质增效,建设高标准农田230万亩,打造宁夏农田水利建设升级版。
5.实施引黄灌区盐碱地改良工程。加快灌区排水工程改造治理,加大农艺与生物措施改良力度,在实施好银北地区百万亩盐碱地改良工程剩余任务的同时,对银南自灌和扬水灌区的50万亩盐碱地进行系统治理,使全区盐碱地得到有效改良和利用。
(四)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
1.推进城乡水务管理一体化。推进各市、县(区)行政区域内涉水事务统一管理改革,逐步建立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实现地表水、地下水和非常规水资源的统一评价、规划、配置、调度、节约和保护。大力推进全区取水、供水、用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等涉水事务的统筹管理,逐步实现“多龙”治水,“一龙”管水。
2.推进城乡供水工程一体化。结合自治区城镇建设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对距离城镇供水管网较近的农村,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延伸城市供水管网,建设原州区、隆德县、泾源县等11个县及重点乡镇的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实现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全覆盖,让全区老百姓喝上安全、洁净水。对距离中南部饮水工程和宁东、长城、太阳山等集中供水工程较近的城镇和农村,延伸集中供水工程管网,推进供水一体化。至2020年,全区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行政村的比例达到33%以上。
六、推进生态水利建设,构建人水和谐
(一)推进河湖沟库水系连通及综合整治。
1.推进河湖沟库水系连通。坚持自然连通与人工连通相结合,以自然河湖沟库水系、调蓄工程和引排水工程为依托,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畅通、蓄洪兼顾、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河湖水系连通体系。在银川市、石嘴山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基础上,积极推进固原市、吴忠市、中卫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推进艾依河、星海湖、沙湖、清水河、苦水河、青铜峡西部水系等主要湖库水系综合整治和连通工程。实施地级、县级行政区辖区范围内供水、防洪、生态效益明显的河湖水系连通工程。
2.加强河湖沟库水系和水污染综合治理。以防洪、水污染、水生态问题较为突出的河湖沟为重点,环境保护、水利、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林业等各部门全力合作,综合运用节水减排、截污治污、河湖清淤、岸坡砌护、水系连通、生态调度、自然修复等措施,确保全区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 全面取缔直接入黄河、湖泊湿地、排水沟的企业直排口,实施黄河城市段综合治理工程、清水河等河流综合治理,打造安全型、生态型河流水系和绿色生态廊道,保护好黄河母亲河。全面落实湖泊湿地保护措施,综合治理星海湖、沙湖、阅海、艾依河等湖泊湿地,促进水流循环改善水质,维持湿地生态健康。强化南部山区跨界河流治理,实施渝河、葫芦河、清水河、泾河、茹河等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改善水源水质。继续实施引黄灌区盐碱地骨干排水沟道治理任务。配套生态治理措施,综合治理重点入黄排水沟,建设生态沟渠,确保重点入黄排水沟水质基本达到Ⅳ类水质。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水体修复等多种措施,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到2020年底前,完成全区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改善水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服务功能。
3.加快农村河道综合整治。结合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试点工程,统筹开展农村小河道、小沟道、小塘坝、小湖泊的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沟渠连通等集中整治,加强农田退水污染防治,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完善农业灌溉排水体系,提高农村地区水源调配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河湖保护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
(二)强化水源地和地下水保护。
1.加强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全面划定规模以上城市和农村集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全面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源地保护范围内违法建筑物、排污口和养殖户,实施水源地安全警示、隔离防护、污染综合防治、水源地涵养等工程。建立环境保护、水利、国土资源、卫生、住房城乡建设等各部门共同参与的水源地安全保障部门联动机制。
2.加强监测能力及应急能力建设。建立覆盖全区的饮用水水源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环境保护、水利、卫生、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监测设施,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制定应对突发水污染事件、洪水和干旱等特殊条件下供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人员、物资储备机制和技术保障体系。
3. 严格地下水审批和管理。落实地下水取水许可分级审批制度,严禁越权审批和化大为小的审批做法,严禁未批擅自开采地下水,加强地级市水行政部门对地下水许可审批的监督工作。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要严格实行取水许可。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引黄灌区鼓励农业灌溉合理开采利用浅层地下水,实行井渠结合灌溉。土地盐渍化灌区鼓励开采地下水,以灌代排,合理调控地下水水位。加大地下水监测能力建设,实现地下水监测的自动化。
4.加强地下水资源勘察。以县为单元,全面开展地下水资源勘察工作,基本查明地下水资源的水量与水质分布情况及时空变化规律,摸清全区地下水资源情况,评价出符合生活饮用水标准的水源地和符合农业灌溉的水源地等。
5.加大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力度。重点实施银川、石嘴山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工程。银川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利用黄河水置换银川市西部工业和贺兰山东麓农业开采地下水,关闭工业企业自备水井及现有农用井。石嘴山市地下水超采区治理采取新建供水工程,置换超采区地下水,关闭企业自备井地下水井,开展现有水源地保护等综合治理。
6.加快自备水源井关停。在贺兰山东麓和城乡公共供水管网已覆盖并能够满足用水需求的区域,尽快停止取用地下水,并拆除或封闭地下水取水工程。各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辖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自备水源井关闭工作,2017年底以前关停。
(三)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重点实施六盘山三河源水源涵养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清水河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部干旱带风沙生态修复、沿黄两岸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水土流失重点防治项目。加强以海原县、西吉县为主的坡耕地综合治理。实施生态经济和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强淤地坝、引洪漫地、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及水沙综合利用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监测网络体系,建成中卫市水土保持监测分站,增选原州等7个水文站作为水土保持监测站。强化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和预防监督,提高水土保持信息化水平和监管能力。“十三五”期间,共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000平方公里,新增水土流失治理程度10.21%,累计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267.6平方公里,累计水土流失治理程度56.84%。
(四)加强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划定重要水功能区保护红线。修订《宁夏水功能区区划》,出台《宁夏水功能区管理办法》。落实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水功能区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制定重要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2.加强生态用水调度管理和水生态保护。合理确定阅海、沙湖、星海湖等重要湖泊湿地生态水位和清水河、泾河、渝河、葫芦河等重要黄河支流生态流量。将生态用水纳入水资源配置和管理,统筹雨洪水、沟水、黄河水、非常规水,加强生态补水水量统一调度管理,维持湿地生态用水需求。加强大六盘生态保护区、水源涵养区、三河源头区和引黄灌区湿地的保护,强化隔离措施、监测预警措施等的建设。
3.规范水系建设。严格实行取用水总量控制,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按照尊重、顺应、保护自然的原则,基本上保持现有湖泊湿地规模,原则上不增加水系面积。凡增加水系面积,要开展水资源论证报告,并按照分级管理权限,报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4.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项目投入等方式,建立健全重点生态功能区、限制和禁止开发区生态以及重要饮用水水源地、重要水生态修复治理区等的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地区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引导生态受益区与保护区之间,通过资金补贴、产业转移、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实施补偿。
(五)加强水文化建设。
1.依托宁夏黄河文明、灌区文明的历史渊源和丰富文化内涵,以贯穿南北的黄河文化景观廊道、水系连通的塞上江南景观带、人水和谐的水利工程景观为载体,加强水文化建设,增强“塞上江南,美丽宁夏”的文化魅力。到2020年,初步建成水文化水景观体系。
2.推进水利风景区建设。做好已有鸭子荡水利风景区、沙湖水利风景区、腾格里湿地水利风景区、茹河水利风景区等11个国家级水利风景区的保护工作,继续创建阅海湿地公园、香山公园、黄河金岸湿地、星海湖、豫海湖等国家级或自治区级水利风景区。
3.加强水文化主题公园建设。依托引黄灌区悠久治水历史和唐正闸至水博馆水利资源,扩整唐正闸水利风景区,着力打造出独具特色的水利主题公园。利用“放水节”,加强水文化宣传,全面展示宁夏水利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建设成就。
4.开展宁夏引黄灌溉古渠系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工作。推进秦渠、汉渠、汉延渠、唐徕渠、美利渠、羚羊寺渠、惠农渠、七星渠、大清渠、西干渠、东干渠、跃进渠等12条古渠整体申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完善宁夏引黄各古渠系水历史文化研究、保护及设施建设,广泛征集水利文物遗迹,做好申遗后续工作。
七、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提升水利现代化水平
(一)加快智慧水利建设。
贯彻落实中央信息化和保障水安全战略、国务院“互联网+”行动和自治区“智慧宁夏”建设部署,充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以已有成果为基础,以水利工作特点、用户需求为导向,融合新技术新理念,构建涵盖基础支撑体系、应用体系、服务体系、安全体系和保障体系的智慧水利总体框架,推进信息化与水利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我区水利信息化水平。
1.总体框架。
基础支撑体系。基于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构建,提供支撑与共享,包括“云”、“网”、“端”、数据与平台。云和网以自治区“一网”、“一台”为基础建设;“端”包括移动端和固定端;数据包含自治区基础信息共享库(“一库”)、水利专业数据、社会化数据资源的“水利大数据”;平台作为应用支撑,提供各类通用服务、专用服务。
应用体系。以需求为驱动,引入智能运算、业务协同,建设包括业务管理、财务管理、党务管理、政务管理和社会服务五大类应用,形成覆盖全区水利各项工作的应用体系。
服务体系。立足用户需求,推行市场机制,定制模块化服务,引入人工智能,推进大众参与,无缝实时的实现内外用户个性化服务。
安全体系。从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管理安全等方面保障智慧水利建设成果的运行、维护、管理等各方面安全可靠。
保障体系。从政策法规、组织管理、制度建设、标准规范、人才队伍、经费投入、运维服务、安全应急等方面保障智慧水利的建设和发展。
2.重点任务。
以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促进节约用水。加大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实现水资源管理向动态管理、精细管理、定量管理和科学管理转变。
以供水服务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优化水资源配置。开发水资源调度配置模型,运用大数据技术综合分析区域水资源条件和水资源供需特点,实现对不同区域各类用水户水资源调配的动态预报、滚动预测、科学分配、精准调度和智能调控。
以管理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高工程管理水平。通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信息化,完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信用信息平台,开发宁夏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完善技术专家、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系统,提高水利基本建设、运行维护的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
以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高依法治水能力。推进水利电子政务系统改造升级,完善管理应用系统建设,通过流程梳理、数据共享、过程公开,实现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管理。
以防灾减灾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提升防汛抗旱管理水平。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完善全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系统及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高指挥决策和调度的科学水平,增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以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为重点,推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开展水利科学试验研究,加快信息化技术和成果的推广应用。
(二)持续提升水利行业能力建设。
1.全面推进水利科技创新。
建立健全鼓励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水利科技体制机制,完善水利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提高水利科技在水利发展中的贡献率。
加强水利基础项目科研。围绕保障自治区水安全,按照“工程带科研、科技促发展”的理念,重点开展涉及大柳树水利枢纽工程前期、节水型社会建设、水资源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供水、农村水利、灌区改造、河道治理、防汛抗旱、水文与水利信息化等领域和工程的科学研究。
加强水利新技术应用与推广。加快推进水利先进适用科研成果转化以及节水灌溉、河道治理、生态建设等领域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应用。充分发挥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宁夏推广工作站以及市县(区)水务部门、乡镇水利工作站、村级水管员在技术指导和水利科技推广方面的职能和作用,提升水利科技推广整体服务保障能力,提高水利科技成果转化率,更好的服务于全区水利现代化建设。
加强科技示范区和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引扬黄生态区精量灌溉技术示范区以及水肥一体化技术、盐碱地改良与土壤快速培肥技术、井渠结合等科技示范区。建立和完善研究实验平台,加强中国灌溉试验宁夏中心站建设,形成一定规模的集喷灌、滴灌、微灌、小管出流、地面灌溉、作物需水量和气象观测等试验于一体的自动化控制的科研试验基地。建立和完善水利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初步形成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框架,营造良好的科技资源共享环境。
2.加强水利规划和基础工作。加快重点流域、区域、城市、县域水利综合规划及专项规划编制,完善规划体系。加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的筹措力度,为“十三五”水利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基础保障。加强重大水利项目储备研究,为水利事业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3.加强基层水利行业设施和能力建设。加快基层水利管理设施改造,新建、改造乡镇水利工作站124个;改造水利厅直属管理单位基层水利管理所、站点等基础设施。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每个县(市、区)建设2-4个基层水利服务信息示范站。完善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大力扶持和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基层防汛抗旱、灌溉排水、农村供水、水土保持等专业化服务组织,构建完善的基层水利专业化服务体系。
4.大力实施和推进水利人才战略。坚持人才兴水战略,开展行业领军人才、技能大师、首席专家等人才评价,建立适应水利发展需要、符合水利工作实际、体现人才作用发挥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和完善省部合作、部门合作、高校合作等引才机制,推进人才遴选和人才正常流动,建设跨地域、跨部门、跨行业“水利智库”。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统筹推进机构和编制改革,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改革政策,形成人才对重点工作、核心业务的强力支撑机制。健全水利人才向基层水利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水利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持续加大人才教育培训广度和深度,建立水利职工终身教育体系,加加强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水利人才队伍。
八、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强化依法治水管水
(一)全面推行河长制。
全面建立区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保障全区重点河湖水域不萎缩,水污染形势总体遏制向好,河湖空间有限保护,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生态功能持续提升。到2017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完成河湖管理保护现状调查和评估,已实施治理工程的河湖基本完成管理范围划定。到2020年年底,黄河宁夏段水质总体保持在Ⅲ类及以上,基本实现重点河湖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
(二)推进国家水流确权试点。
1.完成水流确权登记。加快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资源用途管理、取水权转让等水权制度建设。按照农业、工业等用水类型,2019年上半年完成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颁发水资源使用证,建立水资源使用权用途管制制度,实行水资源使用权动态管理。
2.积极发展水市场。推进水权交易试点,探索多种形式的水权流转方式。完善水权交易平台,健全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地区、行业之间水权交易市场。出台《水权交易管理办法》,加强水权交易监管,维护水市场良好秩序。
(三)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制定完成各市、县(区)2020年用水总量和强度管控红线。落实各级政府对本地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的目标责任,严格总量指标和强度指标管理。强化目标考核,建立双控行动责任追究制。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
(四)深化水价综合改革。
1.总结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经验,全面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出台《引黄灌区骨干水利工程价格调整方案》。力争到“十三五”末,基本建立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经营性水利工程水价达到完全成本水平,分类水价普遍实(区)按照分级负责原则,及时调整引黄灌区末级渠系和库井灌区供水价格。
2.城镇生活用水稳步推行阶梯式水价制度。工业、服务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合理制定城市和工业再生水价格。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它行业的水价差价。农村人饮工程实行“两部制”水价、用水定额管理、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城乡水务一体化供水逐步实现同城同网同质同价。
(五)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
1.加快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重点强化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工程建设的服务和监督职能。力争“十三五”全面完成县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设立。理清项目法人单位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关系,突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市场主体地位。积极探索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建设管理模式。开展水利工程项目管理购买社会服务试点。按照全国统一规范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标准,积极推进宁夏水利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与国家统一评价对接,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建设。充分依托互联网+技术,加快推进水利工程电子招投标,促进招标活动公平公正。
2.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扭转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及“重建设、轻管理”局面,初步建立与区情、水情、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机制,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养经费保障机制和奖罚分明、考核科学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鼓励组建专业化工程维修养护队伍,积极探索推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等多种社会化、专业化工程管护模式。
(六)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
加大各级公共财政对水利建设的投入力度,优化投资结构,增加有效投资。完善水利建设基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政策,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性水利基金收费政策对水利改革发展的支持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工程建设,发挥水利财政资金的撬动功能,积极发展BOT(建设-经营-转交)、TOT(转让经营权)、BT(建设-转交)等水利项目融资模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PPP)。加大金融支持水利工程建设,积极争取中央和地方财政贴息政策和中长期、低成本贷款。通过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用好过桥贷款、专项基金、抵押补充贷款等优惠政策,缓解地方筹资压力。
(七)全面强化依法治水管水。
1.健全水法规体系。加强水法规体系顶层设计,把水利发展纳入法制轨道。加快出台《宁夏生态补偿管理办法》、《宁夏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加快推进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