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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

网址:www.chinagdp.org 来源:资金申请报告范文发布时间:2018-12-04 09:13:41

第一章 规划背景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也是推动文化强区建设的关键时期。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对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实现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十二五”发展成就

       “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深入实施文化强区战略,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文化事业发展的重要任务,坚持以基层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手段,以提高服务水平为目的,切实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为“十三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建立。统筹城乡资源布局,建成宁夏大剧院等自治区重大文化设施,新建改造地市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10个和县(区)图书馆、文化馆15个,新建标准化乡镇综合文化站56个,扶持示范村文化室、民间文艺团队、农民文化大院1100个。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和公共电子阅览覆盖城乡,农家书屋覆盖所有行政村,区、市、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形成。

       (二)群众基本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用好国家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落实地方财政配套经费政策,建立健全免费开放运行管理制度,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文化站等公共文化场馆全面实现免费开放,年免费开放服务群众300万人次以上。积极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引导群众自办文化,开展全民阅读“七进”活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覆盖全区所有行政村。

       (三)群众文化生活日益丰富。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打造“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新春乐”“欢乐宁夏”群众文艺会演以及“春雨工程”文化志愿服务等多个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培育发展“清凉宁夏”特色广场,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展演活动覆盖市县(区)、延伸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初步形成具有宁夏特色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系列,满足了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四)文化传承体系基本建成。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长城资源调查和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现大的突破,西夏陵、固原北朝隋唐墓地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全区博物馆总量达到75座,免费开放的博物馆、纪念馆达到34座。公布第三、第四批自治区级非遗项目45项,命名第四、第五批自治区级非遗传承基地(点)27个,设立自治区生态文化保护区1个。

       (五)文化发展活力不断增强。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党发〔2014〕50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办〔2015〕45号)等政策性文件,做好顶层设计,落实地方配套经费,建立公共文化服务运行协调机制,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基本形成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共建共享的机制,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活力明显增强。

       虽然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起点低、历史欠账多,目前仍然存在着综合服务能力比较弱、标准化均等化水平比较低、城乡基础设施不完善、发展不均衡等突出问题,尤其是农村和中南部贫困地区基础条件薄弱,专业人才缺乏,数字化建设滞后,文化资源配置还不够均等;公共文化政策研究、制度设计和机制建立相对滞后,公共文化服务水平总体不高,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实现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任务依然艰巨。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十三五”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随着“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协调推进,特别是国家“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战略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入实施,我区公共文化发展迎来难得的战略机遇,公共文化建设的重要地位将更加显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基本建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15〕2号),把加快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放在重要位置,推动公共文化建设从文化部门行为上升为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部署,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公共文化建设,带动项目资金大投入、基础设施大建设、人才队伍大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进入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综合提升的快车道。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加快文化强区战略实施,大力推进文化扶贫工程,为补齐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短板”提供了有利条件,也为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坚强领导和保障。

       “十三五”是加快推进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关键时期,统筹城乡、山川文化一体化发展、促进各族人民共享文化改革发展,必须紧紧围绕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奋斗这个总目标,牢牢抓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这条主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突出重点,对标“短板”,精准施策,全面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让广大群众共享文化改革发展福利。“十三五”也是我区文化事业发展大有作为的黄金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四个宁夏”、打赢脱贫攻坚战、打造内陆开放示范区、中阿合作先行区和丝绸之路战略支点等重大战略目标的实现都对文化事业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提升服务效能、促进均衡发展为主线,顺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文化需求,大力实施文化强区战略和文化扶贫工程,构建具有宁夏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实现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相结合、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同提高群众文化素质相结合,协调推进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为建设开放宁夏、富裕宁夏、和谐宁夏、美丽宁夏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服务大局,协调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紧盯全面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把公共文化建设纳入新型城镇化、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总体布局,推进文化与经济社会均衡协调发展。

       ——对标短板,精准建设。以县(区)为基本单元和落实主体,找准公共文化设施“短板”,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加快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均等化建设,因地制宜解决存在问题,夯实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基础。

       ——因需供给,方便实惠。优先满足人民群众读书看报、收听广播、参观展览、体育健身等基本文化需求,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公共文化产品,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充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全区主要文化资源,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格局。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立足区情实际,加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激发公共文化发展活力。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实现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城乡和区域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均等化,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具有宁夏特色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主要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各族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自治区重大文化设施更加完善,地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县(区)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实现全覆盖,行政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全部达到“七个一”建设标准,数字化服务平台更加健全,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实现常态化、标准化、制度化。

       ——均等化服务实现新成效。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基本均衡,固定场馆、流动设施和数字服务有效覆盖全区群众,农村和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改善,山川、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实现均衡发展,全区五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

       ——群众满意度实现新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内容、种类、数量和水平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实施标准,多样化的群众需求反馈和评价机制基本建立,具有宁夏特色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更加靓丽,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适应性、群众参与率、受益率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非遗保护迈上新台阶。国家级项目名录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取得新突破,自治区级项目名录及传承人评审、认定和资助机制进一步健全,保护传承工作扎实推进,全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保护传承体系更加完善。

       ——队伍建设得到新加强。全区乡土文化能人、基层文化骨干和专业文化人才信息资源库初步建成,学习培训、管理使用、评价激励机制基本完善,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明显扩大和提高,文化人才成长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改革创新实现新突破。公共文化机构内部管理体制健全、运行机制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不断加大,文化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政府、市场、社会共同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第三章 主要任务
 

       一、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

       适应新型城镇化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自治区实施标准,精准推进全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实现固定设施与流动设施、数字设施有机结合、相互补充和有效覆盖。

       (一)提升完善区市公共文化基础设施。抓住自治区成立60周年大庆的机遇,建成宁夏美术馆等一批重大文化工程。加快推进宁夏图书馆综合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和固原博物馆、罗山及六盘山广播电视转播台改扩建工程,建设银川市中心图书馆、固原市图书馆、文化馆和丝路文化展览馆,改造升级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图书馆和文化馆综合服务功能,提升中心城市文化辐射带动能力。

       (二)加快完善县(区)公共文化设施。按照县(区)图书馆、文化馆全部达到国家二级馆以上标准的要求,新建改建西吉县等10个县(区)文化馆和大武口区等9个县(区)图书馆,支持有条件的县(区)新建博物馆。支持中南部9县(区)集中实施图书馆、文化馆标准化建设工程,全区所有县(区)实现图书馆、文化馆全覆盖、全达标。

       (三)重点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设施建设。坚持重心下移、贴近群众、对标建设、填平补齐的原则,新建40个标准化乡镇综合文化站(其中贫困地区27个)。依托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40个国有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填补我区农村出版物发行网点空白。实施文化扶贫工程,参照“七个一”标准,2017年全面完成606个贫困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实施“百乡千村”公共文化设施提升、农民文化大院特色化建设、民间文艺团队多样化发展工程。到2020年,全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实现全覆盖、全达标。

       (四)切实加强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利用现有资源,实施广播电视户户通升级工程,完善各级广播电视台、发射台(站)、监测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全区农村智能广播网和应急广播平台。加快实施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网工程,推动地面无线模拟电视向数字化转换,加快地面数字音频广播(CDR)试点和应用推广,建立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长效运维机制,切实提升广播电视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农村电影固定放映点建设工程,改善放映条件,提高放映质量。

       (五)进一步完善流动文化服务设施。争取国家支持,为所有市、县(区)公共文化机构配备流动舞台车、流动图书车、流动电影放映车,使其具备经常性开展流动服务的条件。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在人口聚集的乡镇、行政村(移民村)、集贸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公共场所建立流动文化服务站点,合理配置集成化、便携式、多功能的文化服务设备器材,逐步实现流动文化服务常态化。
 

       二、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统筹城乡、山川、人群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坚持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以精准建设补齐发展“短板”,加大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供给力度,推动全区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一)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按照自治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确定区、市、县、乡、村五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围绕文艺演出、读书看报、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方面,制定供给目录,公示服务种类、内容、数量和时间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到2020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各项指标达到自治区实施标准要求。

       (二)优先补齐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短板”。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加大自治区级财政投入,增加自治区民生工程文体促进计划经费和服务“三农”内容,并向中南部9县(区)倾斜,取消建设资金地方配套,集中实施一批公共文化扶贫项目,补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短板”,实现全覆盖、全达标。提升县(区)图书馆、文化馆服务功能,运用智能化、数字化手段升级传统文化服务,实现电子信息、数字文化全覆盖。制定文化人才招聘政策,补充图书馆、文化馆专业人员,配齐乡镇文化站专干和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专管员。挖掘人文和自然资源,加大对特色文化旅游产业的扶持力度,开辟多条文化旅游专线,推动文化旅游服务和文化产品开发增值,增强贫困地区文化发展后劲。

       (三)提高民族聚居区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坚持把公共文化建设作为加强民族地区工作的重点内容,加大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和培训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加强优秀文化作品在民族聚居区的传播,鼓励和扶助民族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重点支持民族文艺精品创作,打造固原地区民族文学创作品牌。挖掘整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体育项目,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支持办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和少数民族文艺汇演。

       (四)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将中小学生定期参观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科技馆等纳入自治区中小学教育计划,开辟中小学“第二课堂”。满足特殊群体的文化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置“小饭桌”“四点半学堂”等服务设施,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课外在阅读辅导、艺术培训、科学普及、文体活动等方面的文化服务。加强面向城乡妇女在计生知识、心理咨询、文艺活动等方面的文化服务。鼓励建立老年体协、老年艺术团、老年大学等文体组织,并提供必要的活动经费。提高面向农村残疾人的无障碍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将农民工纳入本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农民工等流动人口集聚地开展流动图书借阅、电影放映和数字文化服务等活动。

       (五)精准实施文化扶贫。建立合作共建、结对帮扶、区域文化联动工作机制,精准实施文化脱贫行动计划和文化扶贫项目,提升群众文化素质,加快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采取集中培训和下派文化辅导员包片抓点的方式,培养农村文化能人和乡土文化人才,指导群众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创排地方小戏小品。挖掘民族民间特色文化资源,扶持建设“农民舞台”“文化集市”“农家乐”等乡村旅游融合发展示范点,发展特色手工艺品、传统文化展示表演和乡村文化旅游,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增加当地群众收入。
 

       三、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推进公共文化共建共享、互联互通、多元互补,切实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能力。

       (一)扩容提级城市图书馆、文化馆服务功能。以县(区)级以上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为重点,创新服务手段,扩展服务功能,提高设施管理利用效率。在图书馆功能上,改造宁夏图书馆功能布局,完善数字服务平台,增设音乐欣赏厅、阅读茶吧、读者沙龙和儿童阅读游乐体验区,提供精品电子书、电子期刊报纸和网络精品公开课等,开展个性化服务;建设地市级图书馆数字服务平台,建立完善报告厅设施,举办各类群众喜闻乐见的讲座培训,设立多媒体演播厅,提供丰富的音像视听服务;更新增加县(区)图书馆馆藏,扩大自助借阅功能,健全残疾人通道,提供对特殊人群的服务。在文化馆功能上,建设宁夏文化馆数字文化服务平台,增设音乐录制和视听体验设施,让群众感受音乐创作乐趣。建立公共文化服务QQ群、开设微信公众号,在互动中传播健康的公共文化;在地市级文化馆增设非遗传习展示区和传承人工作室,举办各类艺术讲座,提供群众交流艺术创作和研讨学习平台。开设小剧场,让群众自编、自导、自演各类小型剧目。试点开办老年大学,逐步拓宽适合老年人特点的服务功能;推进县(区)文化馆数字服务平台建设,开展网络培训辅导,设立非遗展示传习室,丰富民间特色文化展陈传习,加大对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管理人员和乡土文艺人才的培训。

       (二)健全拓展农村文化设施服务功能。整合农村公共文化资源,逐步完善扩展服务功能。整合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统管统用,强化标准,规范服务,增设民间手工艺制作传习、民间艺术品和老物件收藏展览及传统体育竞技健身等服务,提高综合服务效能。规范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标准,补充设备器材,配齐管理人员。整合党员教育、科普普法、电影放映、体育健身、老年饭桌、电商服务等公共资源,实施农家书屋创新发展工程、增设“道德讲堂”、村史馆,丰富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内容。提高农民文化大院设备配置标准,完善小戏排练表演服务功能,扶持有条件的文化大院建设小舞台。增设传统民俗收藏展示和民间传统手工艺作品制作销售及民间书画创作等文化服务,逐步将农民文化大院纳入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承接主体。

       (三)创新优化服务方式。创新供给方式。通过政府购买、票价补贴等方式,支持各类艺术表演团体为农村提供公益性演出,支持经营性文化设施、传统民族文化场所提供优惠或免费的文化服务,支持电影企业深入城乡开展公益放映。实施网络配送。创建“按需点单”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建设“县建总站、乡镇(街道)建分站、村(社区)建基点”的文化配送网络,形成“你点单、我配送”的文化服务机制。借助网络平台,结合“互联网+”行动计划,以“线上预约+线下配送”方式,利用信息化技术实现县域内公共文化服务线上自主预约,线下按需配送、定点跟踪服务。加大免费开放力度。畅通群众需求反馈渠道,细化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目录清单,实施错时和延时服务,形成免费开放新机制。打造广场展演品牌。提升“清凉宁夏”广场文化展演水平,重点打造市、县(区)特色广场品牌,引导有条件的乡镇和行政村积极举办广场文化活动,形成“天天健身舞、周周舞台戏、月月主题赛”的常态化广场文化活动格局。推进流动服务。采取流动图书车、舞台车、电影放映车以及图书“漂流包”、农村农家书柜(图书流通服务点)、演出小分队等多种形式,在城市街道、社区和农村乡镇、行政村等人群聚集场所提供便捷的文化服务。
 

       四、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紧紧围绕人民群众需求,深入推进公共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公共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构建群众文化作品交流展示平台,打造一批常态化、有影响力的群众文化活动品牌,不断丰富全区各族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一)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持续举办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扩大国际、国内优秀民族民间文化交流,带动宁夏优秀文化传承传播。提升全区群众文艺会演、广场展演、社火大赛、书画摄影作品展等品牌活动水平,扩大“欢乐宁夏”品牌效应和影响力。实施广场文化延伸工程,推动文化广场覆盖乡镇(街道)、村(社区),开展民间文艺团队、农民文化大院文艺会演和城乡好声音、农民歌手大赛等文化活动,形成群众演、演群众、演给群众看的长效机制。实施城乡“快阅”和全民阅读提档升级工程,在公交站台、重要交通节点、公园、广场、农村集贸市场、移民聚居区设立实体书店、阅报栏、政策信息栏、图书自助借阅机、文化展示墙,推进图书报刊进公交、进商场、进餐厅、进宾馆、进乡村。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爱国主义影片放映,继续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和公益电影“五进”工程。丰富影片供给,切实解决外出打工群众看电影难问题。

       (二)繁荣群众文艺创作。支持具有宁夏特色的戏剧小品、音乐舞蹈、文学曲艺、书画摄影、民间传统手工艺等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加大对宁夏花儿、道情、数花、坐唱、秦腔等地方传统表演艺术的扶持力度。鼓励文化艺术公司、民间文艺团队、农民文化大院开展群众文艺创作交流活动。支持国有专业文艺院团、民营演艺机构创作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引导博物馆、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等文化文物单位,依托馆藏资源、形象品牌、陈列展览、主题活动和人才队伍等要素,积极稳妥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丰富公共文化服务产品。深入推进生态文化建设,发挥文化活动潜移默化的作用,开展寓教于乐的文化活动,提高人民群众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风尚。

       (三)发展优秀传统文化。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实施非遗濒危项目保护及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作,认定公布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扶持非遗传承基地(点)和非遗传习展示馆(室)建设,资助非遗衍生品开发、生产,鼓励民间艺人和爱好者融入传承基地(点)参与非遗传习展演活动,搭建民间传统工艺品展销平台。评选申报“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推动春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民间传统节日文化活动丰富开展,鼓励各地举办民间民俗文化展演活动。注重对地方文献、民俗器物和本土名家艺术精品的收藏和展览,形成品类丰富、特色鲜明的民间文化资源积累。

       (四)拓展文物教育服务功能。围绕国家和自治区重大历史、民族精神、先民智慧等主题,策划一系列具有鲜明教育作用、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展览,提升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基地展示教育水平。进一步提升博物馆教育功能,让文物说话,讲好中国、宁夏故事,提高文化影响力。推进西夏陵、丝绸之路固原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实施长城加固保护工程,加强文物保护和利用。支持有条件的文化文物单位在保证公益服务前提下,展销文化创意产品,开展差异化的有偿服务。创新文物资源利用模式,推动文物保护与扶贫开发、生态旅游和新农村建设相结合,促进美丽宁夏建设。培育以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为载体的体验旅游、研学旅行、休闲旅游等精品旅游线路,促进文物保护与信息产业、旅游产业、休闲产业、生态建设相融合,促进城市产业转型发展。争取实施国家记忆行动计划,建设宁夏民族文物展示体验片区。

       (五)扶持社会力量和群众自办文化。建立健全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共文化制度,通过项目补贴、定向资助、贷款贴息等措施,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投资或捐助公共文化设备、资助文化活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主体多元化、建设运营社会化、融资方式多样化。大力支持群众自主参与,支持基层民间自办具有公益性和准公益性的图书馆、书画社、工作室、小剧团等文化组织。采取政府购买等方式,鼓励各类艺术表演团体、群众自办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为农村提供公益性演出,支持经营性文化设施、传统民俗文化活动场所等为群众提供优惠或免费的文化服务。将群众自办文化纳入自治区民生计划,对具有潜在发展前景的民间文艺团队、农民文化大院等给予设备器材扶持和产品创作指导及编导演职人员培训。依托重大节庆、文艺博览等活动,组织群众自办文化展演交流,广泛参与群众文艺会演、民间非遗展览、群众书画展览等群众性赛事活动,打造群众自办文化品牌,形成社会共建共享格局。
 

       五、加快公共数字文化建设

       充分发挥公共数字文化在推动公共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建设、资源建设和服务推广,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

       (一)加强公共数字文化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和公共电子阅览室建设计划,构建县域公共数字文化综合服务平台和区域性公共数字文化管理平台,实现基层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的综合管理和“一站式”服务,方便群众获取数字文化资源。

       (二)提升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水平。结合“宽带中国”“智慧宁夏”等重大信息工程,推动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数字美术馆、智慧博物馆建设,完成自治区图书馆数字化提档升级和地级市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建立县(区)图书馆数字化服务平台;推进区、市、县三级文化馆数字平台建设,到2020年,县级公共文化机构基本具备数字资源提供能力和远程服务能力。

       (三)建设公共文化数字资源。依托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平台,征集制作我区少数民族文化、民间传统文化、文化遗产、红色历史文化、戏剧戏曲、音乐舞蹈、历史地理等特色文化数字资源,到2020年,建成戏曲动漫、民歌(花儿)、大漠长城、传统手工艺、春节民俗、回族文献、宁夏岩画多媒体、宁夏红色记忆多媒体等地方特色重点数字文化资源库。
 

       六、加强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存量优化、增量优选,以文化管理、专业技术、民间艺术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完善学习培训、管理使用、待遇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建设稳定、高素质的公共文化人才队伍。

       (一)培养高端文艺人才。实施本土中青年优秀文化人才扶持计划和紧缺文化人才培育引进计划,采取选派进修和招聘引入等办法,加大对高端文艺人才的培养。搭建重大群众文化活动策划、重大课题研究及文艺精品创作等平台,营造高端文艺人才创新创业、施展才华的良好环境,通过高端人才带动本土文化人才发展。突出岗位匹配的要求,大力引进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等急需的专业型人才,保持专业人员队伍的活力,为公共文化转型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二)锻造专业技术人才。借助全国基层文化队伍培训计划和全区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平台,依托各级公共文化机构、广播电视技术中心和公共图书馆学会、文化馆协会等行业组织,建立区、市、县三级培训网络,分级分类分批对县、乡文化干部进行系统培训培养,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的业务素质。以事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加强对新闻出版广电从业人员的管理,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文艺观、出版观等学习教育活动。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做好新闻采编人员、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和播音员主持人培训考核工作,提高专业技术技能。

       (三)培育乡土文化人才。重视培养扎根基层的乡土文化能人和民间文化传承人,借助“春雨工程—大讲堂”平台和实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等,分年度、有计划地实施全员培训。建立乡土文化人才信息库,通过搭建交流平台、提供活动经费、组织培训辅导等方式,鼓励和扶持乡土人才开展农村文化艺术、民族民间文化、文物保护管理等乡土文化技能培训与传承、普及与推广,发挥他们在传统文化传承、手工技艺培训、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成立相应协会,积聚各类乡土文化人才,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四)壮大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志愿者服务制度,以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革命纪念馆为平台,广泛吸引志愿者参与文化服务。建立区、市、县三级文化志愿者管理、保障和激励机制,根据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的需要,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为依托,以落实机制为抓手,做好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管理、激励、保障和支持等工作,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实施“阳光工程”农村文化志愿者行动计划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以春雨工程“大舞台”“大展台”“大讲堂”为载体,组织志愿者到贫困地区教、学、帮、带,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成为全社会学雷锋志愿服务的品牌、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窗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阵地。

       (五)提升人才管理能力。配齐乡镇综合文化站专干和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专管员。实施“一员三能”工程,依托全国基层文化队伍远程培训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服务网络和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计划,采取集中培训、业务辅导、远程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基层文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提升管理能力、专业能力和服务能力。建立培训上岗制度,乡镇综合文化站从业人员应熟悉广播电视技术,具备组织群众文化活动等多方面的服务能力。
 

       七、创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机制

       改革公共文化机制体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文化机构服务能力,增强公共文化发展活力,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社会化。

       (一)完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根据供需变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宽承接主体准入条件,将公益性文化产品创作传播、公益性文化活动组织承办、民族民间优秀传统文化项目保护传承、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管理和民办文化机构免费或低收费服务等内容纳入政府购买和招标范围。到2020年,在全区基本建立较为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形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符合的公共文化供给机制,公共文化服务质量水平和社会化程度显著提高。

       (二)建立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机制。依照国家文化部等七部委印发的《“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和自治区扶贫攻坚战略部署,针对我区中南部9县(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短板”,按照“三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高,力争提前脱贫”的目标要求,制定文化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建立区、市、县三级联动和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帮扶工作机制,采取精准措施,推进公共文化设施、文化品牌、特色文化产业、文化人才培养等协同共建。到2020年,在中南部贫困地区基本建立山川同标、服务均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建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机制。制定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方案,配套制定项目实施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设备采购办法的政策措施,统一实施主体、统一制度、统一采购、统一资金使用、统一评估验收。强化县(区)人民政府在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存量改造和增量建设任务,重点围绕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定位、运行方式、服务规范、人员管理、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环节,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和内部管理制度,实现设施良性运转、长期使用和可持续发展。

       (四)建立公共文化机构现代管理服务机制。坚持先行试点,稳步推进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组建理事会,引导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和群众代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运营和管理,增强公共文化机构发展活力。建立以县(区)图书馆、文化馆为总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分馆,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服务点的运行体系,实现文化产品、服务供给、指导培训、统筹协调,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县域范围内的城乡文化一体化。

       (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激励工作机制。建立公共文化机构服务水平绩效考核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收入分配及负责人奖惩的重要依据。建立县级文化部门对乡镇(街道)文化站长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专管员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服务第三方评价机制。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健全完善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文化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明确部门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全面推进落实。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组及各成员单位统筹推进全区“十三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落实。各市、县(区)要将“十三五”期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健全相应组织机构,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定责任书、时间表、路线图,集中精力抓好落实。各级文化部门对照各项任务指标,认真组织实施,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良好环境
 

       二、经费保障

       紧抓国家支持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公共文化建设的重大机遇,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对宁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资金投入。各地要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合理划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支出责任,建立健全区、市、县三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按照规划目标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落实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必需的资金,确保设施建设、人员培训、活动开展、购买服务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运行经费落实到位。积极落实国家现行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公益性文化事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和文化创意生产、非遗项目经营税收优惠等政策规定。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文化服务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三、监督评估

       建立规划督查评估机制,合理确定评价办法、指标体系及权重、目标,对各市、县(区)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十三五”建设规划任务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信息公开、公众监督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规划、实施和监督。突出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测评指标,建立群众文化需求表达反馈机制,委托社会组织进行第三方评估。自治区文化厅要加强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新闻出版广电局、体育局、扶贫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市、县(区)文化部门每年向自治区文化厅报告规划实施情况。自治区文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实施进展和成效进行动态监督和跟踪分析,适时开展中期评估和后期考核,同时对重大文化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进行监督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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